2020年4月10日,海关总署正式发布关于防疫物资检验的公告文件: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961602/index.html

海关总署明确医疗物资出口实施法检
针对近期市场关注的口罩等防疫物资出口监管动态,海关总署已发布正式公告予以明确。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附件内容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