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外贸企业准确核算贸易成本,现将1月份海关适用汇率整理如下,供参考。

海关计征汇率确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规定,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以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基准汇率为准;若该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第四个星期三。
对于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货物,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结果保留4位小数。如遇汇率重大波动,海关总署可另行规定并公布计征汇率。
温馨提示
请从事相关贸易的企业及个人密切关注最新汇率变化,确保合规申报与成本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