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运对货物包装要求严格,若不符合标准将导致货物无法出运。本文梳理了国际空运货物包装的一般规定、特殊货物及特定包装类型的核心要求,供从业者参考。

国际空运货物包装一般规定
货物包装须坚固完好,确保运输过程中防破裂、防泄漏、防散失;能抵御码放摩擦、震荡及气压气温变化引起的损坏或变质;避免伤害操作人员或污染飞机及设备。
包装应适配货物性质、状态和重量,便于搬运装卸与码放。外表面不得有突出钉钩刺等,保持整洁干燥、无异味油渍。除纸袋包装的文件资料外,托运货物均须使用包装带捆扎,严禁使用草袋或草绳。捆扎带须能承受货物全重且提起时不断裂。垫料(如木屑、纸屑)不得外漏。若包装不合规,须改进或重新包装后方可收运。
特殊货物包装要求
液体货物
容器内须预留5%-10%空隙,封盖严密防溢漏。玻璃容器单件容量不超过500毫升,单件毛重以25千克为宜。箱内须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实,防止晃动或渗漏。
粉状货物
袋装粉状物最外层须用塑料涂膜纺织袋,单件毛重不超过50千克。桶装(硬纸、木、胶合板)须桶身无损、接缝严密、桶盖密封、桶箍结实。玻璃瓶装每瓶不超过1千克。铁制或木制外包装箱内须填实衬垫,单件毛重以25千克为宜。
精密易损及质脆易碎货物
单件毛重以25千克为宜,推荐以下包装方式:
- 多层次包装:按“货物—衬垫—内包装—衬垫—外包装”顺序封装。
- 悬吊式包装:用弹簧或绳索从各方向将货物悬置于箱体中央。
- 防倒置包装:采用底盘大、带手提把环或屋脊式箱盖设计,不宜平放的玻璃板、挡风玻璃等必须使用此类包装。
- 玻璃器皿:用足厚泡沫塑料等材料围裹严实,外加坚固瓦楞纸箱或木箱,确保箱内物品不晃动。
裸装及大型货物
轮胎等不怕碰压货物可裸装;不易清点、形状不规则、外形类似运输设备或易损飞机的货物,须用绳麻布包扎或外加包装。体积或重量较大的货物,底部须配备便于叉车操作的枕木或底托。
常见包装类型具体要求
- 纸箱:须能承受同类货物码放3米或4层的总重量。
- 木箱:厚度结构须满足安全运输需求;盛装贵重、精密、易碎物品的木箱不得有腐蚀、虫蛀、裂缝等缺陷。
- 条筐竹篓:编制紧密整齐牢固,不断条不劈条,尺寸以50×50×60厘米为宜,单件毛重不超过40千克,内装物及衬垫不得漏出,须能承受同类货物码放3层总重量。
- 铁桶:铁皮厚度须匹配货物重量。25-100千克中小型铁桶用0.6-1.0毫米铁皮;101-180千克大型铁桶用1.25-1.5毫米铁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