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格式调整,9月1日起实施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关于调整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中国与瑞士双方将启用新版原产地证书。此次调整的核心变化是将证书所载商品项数上限由20项增加至50项,旨在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核心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相关规定及联合委员会决议,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商品项数上限正式从20项上调至50项。新版证书格式需严格按照公告附件要求执行。
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请相关外贸企业及时关注并适应新规,确保申报信息准确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