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银行(下称“印尼央行”)9月6日宣布,依据2020年9月30日与中国人民银行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双方自即日起正式启动中印尼本币结算机制(LCS)。此举标志着两国货币金融合作迈入新阶段,将推动印尼卢比与人民币直接报价,扩大双边经贸本币使用规模,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指定特许做市商开展本币交易
自2021年9月6日起,中国工商银行、印尼中亚银行等商业银行作为特许交叉货币做市商(ACCD),可按规定办理中印尼本币结算框架下的人民币与印尼卢比相关交易业务。
同时,中银香港雅加达分行和中国银行也被选定为特许交叉货币做市商,负责开展经常项目及跨境投资的人民币与印尼卢比结算,并进行两种货币的直接报价交易。
降低美元依赖增强汇率稳定
印尼央行高层表示,双边本币结算机制有助于降低对外汇市场中美元及其他外币的依赖,进而增强印尼盾汇率稳定性。数据显示,目前印尼约10%的国际贸易已使用人民币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