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渡海关查获2625箱伪瞒报烟花爆竹
10月16日,海关通报称,所属东渡海关连续查获两批伪瞒报品名试图出口的烟花爆竹,共计2625箱、重约37吨。目前,涉案货物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理。

包装异常引警觉,开拆查获“三无”烟花
近日,某贸易公司申报出口一批“玻璃制品”。海关关员在例行查验时发现,集装箱内前排货物为纸箱包装,后排却使用编织袋,同种货物包装不一致的情况引发警觉。经开拆查验,确认后排编织袋内装满烟花爆竹。
现场发现部分烟花爆竹包装简陋且未张贴危险品标识,属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海关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将货物封箱并转移至专用危险品堆场。
紧急排查锁定第二票,总重达37吨
为确保安全,东渡海关迅速对同船次货物开展紧急排查,又成功查获一批申报为“陶瓷制品及餐具”的实际为烟花爆竹的出口货物。经连夜清点,两批伪瞒报烟花爆竹合计2625箱,总重约37吨。
海运高温风险极高,瞒报将面临刑责
据行业专家介绍,集装箱在海运暴晒下内部温度可达70摄氏度,缺乏防护措施的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燃烧或爆炸事故,安全风险极大。
此前已有相关判例警示:2018年上港曾查获一起重大烟花爆竹瞒报案,5个集装箱共6000余箱申报为“垃圾桶”的烟花爆竹被截获,火药总量超70吨。最终,出口商、货代、报关行及物流运输等4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至五年。
合规提示
烟花爆竹属于第1类爆炸性危险货物,必须通过特定口岸出口,并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对于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行为,海关将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