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外贸人做FOB条款出货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否则很可能货款两空!

外贸人做FOB条款出货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否则很可能货款两空! 百运网
2022-01-11
0
导读:外贸人做FOB条款出货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否则很可能货款两空!据百运网了解,中国出口中以FOB成交的占到70%,但专家指出:FOB对出口商的风险更大,有可能造成货、款两空的结局。目前我国出口合同以FO

外贸人做FOB条款出货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否则很可能货款两空!据百运网了解,中国出口中以FOB成交的占到70%,但专家指出:FOB对出口商的风险更大,有可能造成货、款两空的结局。


目前我国出口合同以FOB价格条款成交的比例越来越大,且收货人多指定境外货代而非船公司,这并不完全符合FOB条款的本意。以下针对FOB贸易中的风险点及费用承担问题进行深度解析。

出口FOB条款占比上升的原因分析

八十年代,我国对外贸易实行国家统制政策,航运市场未开放,为保护国轮和保险业发展,确立了“出口CIF、进口FOB”的准则。但随着外资班轮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及三资企业发展,国际贸易转变为买方市场,除国有企业外,其他企业随行就市,导致出口FOB货量上升。

此外,境外货运代理蜂拥而入,加之班轮公司频繁大幅涨价,部分业务人员为规避运价风险主动选择FOB。目前,部分外资企业FOB货量占比已超80%且呈上升趋势。

FOB条件下指定境外货代的风险与应对

为何买方倾向于指定境外货代

按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指定境外货代应使用FCA术语,但因认知度和习惯问题,实务中仍沿用FOB“变形”做法。买方指定货代主要出于清关物流、掌握交货动态、获取优惠运价等考虑,但也存在不法商人利用货代骗取货物的风险。

无单放货风险及处置措施

多数境外货代资质难考,若其与买方勾结,凭船公司提单提货后买方不赎单,卖方将面临货款两空。尽管企业采取了资信调查、投保等措施,仍难以完全避免风险。

外经贸部曾发布通知,要求境外货代提单由国内货代签发并出具保函,以保障发货人权责。在相关规定落实前,若发生无单放货,应及时向法院起诉并关注货代动向。需注意,向买方追索时若法律用语不当或轻信还款计划拖延诉讼,可能导致败诉。

FOB条款下发货人需承担的潜在费用

FOB(离岸价)交易中,货物装上指定船只后风险转移至买方。但在实际操作中,发货人除常规费用外,还需警惕以下额外支出:

常规及意外费用

常规应付费用:包括提货费、装箱费、港杂费、报关费等起运港上船前费用。特别注意美国AMS、欧盟ENS等舱单申报费,因发生在装船前,原则上应由发货人承担。

船货衔接不当费用:未及时装柜产生的空舱费、滞期费,或备货过早产生的超期箱使费、仓储费,均由发货人承担。

目的港无人提货费用:若收货人不提货也不付运费,承运人可能转向发货人追索海运费、滞箱费及滞港费。

代理费用及货损赔偿

高额指定代理费:指定货代系收货人委托,发货人无议价权,起运港费用往往高于普通货代。

货损赔偿责任:若货损系发货人包装不当或检验疏忽引起,需承担相应赔偿;若能证明非己方责任,可凭装箱照片等资料协助收货人向船方索赔。

无单放货与信用证软条款风险

指定货代可能与收货人关系密切,存在未收回正本提单即放货的风险。此外,信用证中的“软条款”具有隐蔽性,若单据不符被拒付,发货人将陷入被动。

FOB贸易风险控制建议

海运发货务必树立风控意识,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 优先争取CIF或CFR条款,尽量避免FOB;
  • 争取使用船公司提单取代货代提单;
  • 接受指定货代时严格审核其资质;
  • 慎重签发提单,尽量做成凭发货人指示,避免记名提单或凭收货人指示提单;
  • 投保陆运险消除仓库至装运港保险盲区,投保出口信用险转化风险;
  • 仔细审核合同及信用证,剔除软条款,确保单证一致。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百运网
1234
内容 51166
粉丝 0
百运网 1234
总阅读74.5k
粉丝0
内容51.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