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孟加拉外贸新规:小额进口免开信用证,付款风险仍需警惕
据百运网消息,孟加拉国国会近日原则批准新版《进口政策条例(2021-24)》。新规明确,该国零售商进口金额不超过50万美元的商品,可免予开具信用证,改为按合同及电汇方式结算。此次额度上限较此前提高30万美元,旨在提升进口贸易竞争力以适应时代发展需求。

孟加拉进口新政核心要点解读
我国商务部已证实上述消息。除放宽小额进口结算限制外,新政策还包含以下关键调整:
- 履约期限延长:出口产品或进口机械的合约履行期由原来的17个月延长至24个月。
- 个人进口门槛:未办理进口登记的个人可进口价值1万美元以内的产品;超过该额度需事先取得许可。
- 保税仓制度优化:100%出口导向型企业进口六个月所需的原材料及货物,无需背靠背信用证,原有备料额度为四个月库存。
- 加强LC核查:孟加拉央行指示银行在开立信用证时,必须核查进口登记证(IRC)的真实性及有效期,确保使用原始且最新的证件。
对孟加拉贸易实操建议与风险预警
针对孟加拉市场,建议外贸企业关注政策变化并及时与客户沟通付款细节。尽管当地规定进口货物须凭信用证清关,但实际操作中可采用“T/T+L/C”组合付款方式以降低风险,例如30%预付款通过中东国家中转,余款走信用证结算。
孟加拉信用证常见风险点
由于部分商业银行信誉较差且存在违规操作,中国企业在对孟出口中常面临以下问题:
- 无故拖延付款:即使单证相符,开证行仍可能无视议付行催促,长期延迟支付。
- 违规放单压价:银行在未获付款的情况下擅自放单,允许客户提货后以质量索赔为由强迫出口商降价,并从货款中扣除折扣。
- 利用诉讼止付:进口商提货后向法院起诉质量问题,银行借案件审理期间停止对外支付,变相拖延时间。
- 接受不符点后拒付:客户虽接受不符点并提货,但银行后续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
上述情况多系客户与银行串通所致,部分银行人员甚至视其为维护本地利益的惯例,不受UCP600约束。
海关滞港拍卖规则风险提示
孟加拉海关规定,货物滞留港口超过3个月(果蔬类45天)未清关将被拍卖,原买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且退运或转卖须经原买方同意。这一规定极易被不良买家利用作为谈判筹码,迫使出口商妥协。
风险防范措施
承接孟加拉信用证订单时,务必严格执行审证工作,确保单证一致。若发现不符点,必须在发货前完成改证,切勿轻信客户“接受不符点交单”的承诺。同时,应预留充足的发货与交单时间。
此外,建议参考我国驻孟加拉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发布的《孟加拉国商业银行被投诉情况统计表》,主动避开高风险开证行,保障收汇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