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万件易燃易爆品伪报“塑料制品”出口被杭州海关查获
据百运网消息,近日杭州海关在义乌、湖州出口货运渠道查获一批内充丁烷易燃气体的打火机及充气罐。该批货物共计4.8万个打火机和5000个充气罐,均属于2.1类易燃气体危险货物,涉嫌伪装成“塑料书皮、塑料袋”等普通货物企图出口。
海关查验发现异常并依法暂扣
查验当日,义乌海关在对一票申报为“塑料书皮、塑料袋”的货物进行检查时,发现纸箱上部塑料袋后叠放有大量排列整齐的打火机。与此同时,湖州海关在查验另一批出口货物时,发现未申报的疑似危险货物打火机充气罐,其实际品名与申报不符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目前,两地海关已依法对上述货物予以暂扣,并移交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出口打火机须依法申报检验鉴定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打火机及充气罐属于2.1类易燃气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此类商品属于出口法定检验范围。生产企业必须向海关如实申报出口商品检验,并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经检验鉴定合格后方可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