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广泛应用于个人消费品及工业生产运输等领域,手机、电动车、充电宝及电动工具等均含有此类电池。锂电产品在提供便利的同时,因其特性存在较大潜在危险,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且难以扑灭,易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害。从三星Note7起火到集装箱船舶货舱着火等事故,均警示锂电产品安全风险始终存在。
锂电池的分类
锂电池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单独运输的锂电池
包括锂金属电池(不可充电)和锂离子电池(可二次充电)。在单独运输时,对应的UN编号分别为3090和3480。
与设备一起运输的锂电池
指电池安装在设备中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情形。根据是否含金属态锂,分别对应UN编号3091和3481。
锂电池驱动的设备或车辆
涵盖电动自行车、汽车、平衡车等新能源交通工具,国际海运危规为其分配了UN编号3171。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锂电池及其产品的检验监管主要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及《试验和标准手册》、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IMDG Code)、国际民航组织《空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以及SN/T 0370系列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等。
以《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为例,出口锂电池必须通过UN38.3试验并提供概要。此外,每个电池和电池组须配备安全排气装置及防外部短路装置;多并联电池组需安装二极管、保险丝等防反向电流装置;制造企业还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出口锂电池及锂电设备包装要求
根据国际海运危规包装导则P903条款,针对UN3090、3091、3480和3481项下货物的具体要求如下:
包装防护与固定要求
容器中的电池或电池组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移动损坏,容器性能指标须达到II类包装标准。总重≥12kg的坚固外壳电池组,还需配备外包装、保护罩或托盘等搬运设备,并确保电极不受堆压。
与设备同包的规范
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时,除容器满足II类包装性能外,设备必须固定不得移动,且电池或电池组须被完全包裹。
装在设备中的电池要求
除满足上述通用要求外,还必须具备防止运输过程中意外启动的措施,并有效防止短路。
混合包装标记规定
若包件同时包含设备中的锂电池和与设备同包的锂电池,应标记“与设备放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UN3091”或“锂离子UN3481”。若同时含有锂金属和锂离子电池,则需按两种类型要求同时进行标记。
其他检验监管重点
除P903条款外,还需关注以下要点:
- 所有锂离子电池组(含装在设备中或同设备包装),必须在容器外标明瓦特-小时比率。
- 锂电产品不适用限量包装及可免除量包装。
- 包件必须张贴锂电池专属标记:符合188条款的使用矩形标记,其余使用9类危险货物菱形标志。部分国家地区可能要求双标并存,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