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在成都持刀追砍女子事件中拿头盔阻止行凶的交警符杰,在病床上回应称:“感谢成都热心市民的帮助,没有你们我可能会受更严重的伤。大家关键时刻雄得起,值得点赞。”

事件回顾:交警与热心群众合力制服持刀男子
8月8日17时许,四川成都一名男子在大马路上持刀威胁并追赶一女子。正在执勤的交警符杰发现后,立即拿起头盔防身并上前喝止。该男子随即挥刀攻击交警,符杰边后退边通过对讲机请求支援。
危急时刻,一位热心大爷手持两把铁铲赶到,递给交警一把后两人合力对抗持刀男子。随后,一名身穿黑色背心的男子手持铁制广告牌冲上前,与其他几名赤手空拳的热心群众共同将行凶者制服。事后,符杰因脸部受伤被紧急送医,行凶男子也被赶到的民警控制。住院期间,符杰特意对及时出手相助的群众表达了谢意。
法律解析:持刀袭警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针对该案的法律定性,需明确以下两点:
未达轻伤标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属于结果犯,只有造成被害人轻伤及以上后果才构成此罪;若仅为轻微伤,则适用治安处罚。
暴力袭警且持械应加重处罚
依据《刑法》第277条第5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即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袭警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使用管制刀具等严重危及警察人身安全的手段,应当加重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男子持刀砍伤警察,属于加重情节,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若致人重伤,则按故意伤害罪追责,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
社会倡导:建议为见义勇为者申报奖励
《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明确规定,公民为保护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行为,应认定为见义勇为。此次事件中,多位热心群众挺身而出避免了事态恶化,挽救了多个家庭。建议在严惩行凶者的同时,主管部门应为这几位勇敢的热心市民申请见义勇为认定,以弘扬社会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