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那利群岛是西班牙自治区,属欧盟特别领域,位于非洲西北海域。东部岛群包括兰萨罗特岛、富埃特文图拉岛及6个小岛;西部岛群涵盖特内里费岛、大加那利岛、帕尔马岛、戈梅拉岛和费罗岛(耶罗岛)。
该群岛主要港口有阿雷西费、富埃特文图拉、拉斯帕尔马斯、特内里费及圣克鲁斯-德特内里费。目前深圳可通过海运拼箱抵达圣克鲁斯-德特内里费港,航程约32天。

加那利群岛经济长期以农业为主,1950年后旅游业逐渐兴起。20世纪以来经济发展较快,主要出口番茄、香蕉、干鱼及鱼罐头。因地处大西洋航运要冲,该群岛也是欧、非、美三大洲船舶的重要燃料补给站。
西班牙海关估价与税费规定
西班牙海关采用五种估价方法:
- 成交价格法:即外国进口商实际支付或应付价格加上相关成本费用。
- 相同产品成交价格法。
- 同类产品成交价格法。
- 演绎法:以零售价扣除关税、税收及佣金计算。
- 估算价法:基于生产成本、利润及其他费用核算。
海关可按FOB价或CIF价确定完税价格,税款以西班牙货币比塞塔支付,汇率由清关日海关公布。若未如实申报货价,将按税额5%处以罚金,并加收总税额5%的处罚手续费。
进口单证要求
商业发票
需提供一式两份详细商业发票(西班牙文或英文),并向进口商、货运商、银行及出口商提供复印件存档。发票应注明净价而非含回扣标价,以免按标价计征关税。同级不同产品价格可合并计算,无需分列。除包含产地声明或进口商有特殊法律要求外,一般无需商会证明及领事认证。
原产地证书
需一式三份,建议使用西班牙文(英文亦可)。证书不得涂改、添字或字迹模糊,自签发日起6个月内有效,海关总监可酌情展期。
证书内容须包括:出口商名称及详细地址、船名、受托人及最终买主姓名地址、货物包装件数与种类、唛头、毛净重(公斤)、物品专用名称及详细构成、出口商签字等。
经第三国出口至西班牙的产品,可由西班牙驻该国商会、商务处或领事官员签发证书;若无上述机构,海关总监可授权其他国外机构签发。经由第三国仓库、加那利群岛自由港或休达、梅利利亚自由贸易区仓库进入西班牙的货物,须出具海关证明,表明原始单据已核验。
自由港与自由贸易区管理
西班牙设有4个自由港:加那利群岛的拉斯帕尔马斯、特内里费圣克鲁斯,以及北非海岸的休达和梅利利亚。自由贸易区则位于巴塞罗那、加的斯和维哥。
自由港管理制度
自由港内货物凭许可证进出,免征关税但征收营业税。从西班牙其他地区运入自由港的外国货物,须缴纳所有相关税费。货物可在海关仓库存放60天不结关,作“过境”处理。
港内允许开展储存、再包装、小包装、拼配及在不改变货物基本性质前提下增加价值的业务,还包括咖啡可可脱壳烘烤、洗毛、榨油等特定加工业务。
自由贸易区政策
非永久性禁止进口的外国货物可免税进入自由贸易区;若运出区内并在西班牙境内消费,则须缴税。
区内允许进行商品整理、包装、拼配、加工、展览、样品宣传、贴标、销售、拍卖及散装转商业包装等业务。非制造用商品的储存期限最长为6年,经海关批准可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