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除基础海运费外,还包含多种附加费。为帮助从业者准确核算成本,现对常用海运附加费进行梳理与解析。

港口及码头操作类费用
1. 码头操作费(THC)
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指码头装卸作业费,分为起运港码头操作费(OTHC)和目的港码头操作费(DTHC)。
2. 目的地交货费(DDC)
DDC(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即目的港交货费。费用承担方取决于贸易条款:在DDU、DDP等条款下由发货人(shipper)承担;在CIF等条款下,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与费用转移给收货人(consignee),故DDC由收货人支付。
3. 集装箱服务费(CSC)
CSC(Container Service Charge)指集装箱或货柜服务相关费用。
航线及季节性调整费用
4. 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GRI)
GRI(General Rate Increase)主要适用于南美及美国航线。当港口、船舶、燃油等运输成本显著增加时,船公司为弥补开支而加收此费用。
5. 旺季附加费(PSS)
PSS(Peak Season Surcharge)通常在每年4月至11月货运旺季收取,旨在应对繁忙时段运力紧张及运营成本上升。
6. 货币贬值附加费(CAF)
CAF(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又称CAS。当运费结算货币大幅贬值导致船公司收入受损时,通过加收此费将汇率损失转嫁给托运人或货主。
7. 紧急成本附加费(ECRS)
ECRS(Emergency Cost Recovery Surcharge),亦称“恶劣天气操作附加费”。因极端天气等因素导致船舶运输及操作成本异常增加时征收。
通道及运河通行费用
8. 苏伊士运河附加费(SCS)
SCS(Suez Canal Surcharge)适用于经苏伊士运河往返亚洲、大洋洲、东非与欧洲的航线,用于覆盖船公司向运河当局支付的通航费用。
9. 巴拿马运河附加费(PTF)
PTF(Panama Canal Transit Fee)适用于远东地区至美东的跨太平洋航线,系船公司为补偿通过巴拿马运河产生的通航成本而收取。
货物特性及合规申报费用
10. 集装箱不平衡附加费(CIC)
CIC(Container Imbalance Charge)因贸易流向不平衡或季节性波动导致空箱调运成本增加,船公司据此向客户收取的补偿性费用。
11. 超重附加费(HLA)
HLA(Heavy-Lift Additional)针对单件重量超限(通常为2吨、3吨或5吨以上)的货物。因需特殊设备吊装、加固或积载处理而产生额外成本,按重量分级计收,转船时每程加收一次。
12. 超长附加费(LLA)
LLA(Long Length Additional)针对单件长度超限货物(一般超过9米,集装箱货物超过6米)。因装卸困难或需特殊积载处理,费率随长度分级递增。
13. 入境摘要报关单(ENS)
ENS(Entry Summary Declaration)是欧盟海关提前舱单申报规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所有进口、中转、过境及船上未卸往欧盟港口的货物均须按规定提前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