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运出口订舱须知
为确保北京空运出口货物顺利出运,避免因信息申报或单证问题产生额外费用及延误,发货方需严格遵守以下订舱及入库规范:
特殊货物提前申报与责任界定
凡涉及电池(如相机、电脑等)、磁性(如喇叭、耳机等)及油性(如含润滑油泵等)的货物,必须提前通知。若因未提前告知导致仓储费、运输费、拆卸费等一切损失,均由发货方承担。

单证一致性与准确性要求
需鉴定货物(如粉末、液体等),包装唛头品名必须与鉴定报告品名完全一致,否则无法入库;委托书信息须准确无误,报价以托书件数、毛重、尺寸为准,信息错误导致拒收或运费上涨由发货方负责;报关资料须齐全准确并早于货物到达,单据晚到或错误产生的费用由发货方承担;商检货物务必提供通关单或换证凭条,相关单证问题引发的费用由发货方承担。
入库操作与安全合规规范
同一票货多车送货须保持到货一致性,禁止分批入库,否则产生的仓储费、倒短费等由发货方承担;普货出运严禁夹带危险品,一经发现,所有后果及费用均由发货方承担。
不可抗力风险提示
因航空公司或仓库原因导致的运费上涨、航班推迟等情况,我司将尽力协调但无法做出绝对保证,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