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相关规定,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方可随身携带:每种限带一件;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接受开瓶检查。此外,牙膏及剃须膏每种限带一件且不得超过100g。所有液态物品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须办理托运。

液态物品随身携带标准与范围
按照航空公司规定,日常液态化妆品允许少量随身携带,但单体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mL。为便于安检,所有容器须统一装入容积为1000mL且带拉链的透明袋中,超过限制必须托运。
液态物品涵盖液体、凝胶及喷雾类(气溶胶)物品,具体包括:
- 饮品: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等;
- 食物:带有酱汁的食物或水果罐头等;
- 化妆品: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等;
- 喷雾及压缩容器:剃须泡沫、香体喷雾、摩丝等;
- 膏状物:牙膏、洁面乳等;
- 凝胶:头发定型及沐浴用凝胶产品;
- 其他:隐形眼镜药水、营养口服液等稠度相似的溶液。
需注意,可随身携带的通常仅限常用化妆品,水、饮料等普通液体无法带上飞机。指甲油、定型喷雾、补水喷雾、酒类等禁止随身携带,但在规定要求内可办理托运。若不确定物品是否合规,建议提前咨询航空公司工作人员。
特殊液态物品携带规定
酒类物品运输要求
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其包装必须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婴儿用品与医疗药品豁免
携带婴儿奶粉、牛奶或母乳,必须有婴儿随行方可适量携带。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凭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药店购买除外),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随身携带。
境外转机免税品查验
由中国境内机场始发、在国外或境外机场转机的国际及地区航班旅客,在候机楼免税店或机上购买的液态物品,应保留购物凭证以备查验。所购物品须盛放在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且不得自行拆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