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费又称停泊费,指对停靠在港口码头泊位、浮筒及锚地的船舶征收的费用,计费依据通常为船舶吨位、长度及停泊时长。
停泊费的分类与定价机制
停泊费按作业性质分为生产性停泊费和非生产性停泊费。其中,生产性停泊费进一步细分为内贸和外贸两类。
在收费标准方面,交通部已颁布明确的生产性停泊费费率规则,并于2005年增设了内贸生产性停泊费标准;非生产性停泊费则一般由各港口单位自行测算确定。
国内外港口停泊费征收标准
我国外贸港口收费标准
我国沿海外贸港口的停泊费具体规定如下:
- 基础费率:在码头或浮筒进行装卸作业的船舶为0.20元/净吨(马力)/日;在港口锚地停泊的船舶为0.05元/净吨(马力)/日。
- 多港挂靠优惠:同一航次内多次挂靠我国港口的船舶,除第一港按实际全额征收外,后续挂靠港口享受30%的费率优惠。
- 特殊留泊费率:以下情形在码头停泊时,费率为0.15元/净吨(马力)/小时:
- 装卸货物或上下旅客完毕4小时后,因船方原因继续留泊;
- 非港方原因造成的等修、检修(装卸过程中的等修等卸除外);
- 加油、加水完毕后继续留泊;
- 非由港口工人进行装卸作业的船舶;
- 国际旅游船舶(长江干线及黑龙江水系涉外船舶除外)。
国外港口收费标准
国外港口停泊费的具体计收标准详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