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布34个海港名单及分类标准
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文成近日签署第804号决定,正式对外公布越南34个海港名单。根据该决定,这34个海港被划分为四个等级:特殊海港2个、一类海港11个、二类海港7个以及三类海港14个。

各等级海港具体分布
特殊海港包括海防港和巴地-头顿港。
一类海港共11个,分别为广宁、清化、乂安、河静、岘港、广义、平定、庆和、胡志明市、同奈及芹苴港。
二类海港共7个,涵盖广平、广治、承天顺化、平顺、同塔、后江及茶荣港。
三类海港共14个,包括南定、太平、广南、富安、宁顺、平阳、隆安、前江、滨崔、朔庄、安江、永隆、金瓯及坚江港。
海港分类评估体系解析
此次分类依据为2021年7月发布的第76号议定。该法令确立了以“海港影响范围”和“海港规模”为核心的双重评估标准,并采用百分制评分法进行定级。
在影响范围方面,主要考察港口是否服务于全国或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否具备国际转运或国际门户港功能,以及其对区域和地方经济的支撑作用。在规模标准方面,则依据货物吞吐量及靠泊船舶吨位进行评估。
最终分级结果如下:总分超过90分定为特殊海港;70至90分为一类海港;50至70分为二类海港;低于50分则为三类海港。这一量化评估体系旨在科学规划越南海港系统发展,提升港口运营效率与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