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充电宝乘机安全须知及近期自燃事件通报
近日,一架东航南京至厦门航班在巡航期间发生旅客充电宝自燃事件,机组紧急返航并妥善处置。现场图片显示客舱靠窗座位有明显黑烟熏痕。为保障出行安全,民航部门再次强调充电宝携带及使用规范。
充电宝携带与使用核心规定
1. 严禁托运: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或置于手提行李中,禁止放入托运行李。
2. 额定能量限制: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可直接携带;100Wh至160Wh之间的充电宝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2个;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
3. 飞行禁用:飞机起飞、降落及飞行全程严禁使用充电宝。
4. 产品合规:务必购买正规厂家生产、具备3C认证标志的产品,杜绝使用三无或劣质充电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