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国是指依据进出口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执行情况,对货物往来关系进行分组统计的国家。例如甲国向乙国进口或出口货物,两国即互为贸易国。

该统计指标能够客观反映我国对外贸易关系及外贸政策的执行实效。
贸易国的确定原则
在具体统计中,贸易国的认定遵循以下标准:
政府协定贸易
凡属于我国与外国政府贸易代表团签订贸易协定的业务,以协议对方所在国别作为贸易国。
商业成交贸易
针对资本主义国家(地区)厂商的成交贸易,以成交厂商所在地所属国别(地区)为贸易国。
通过港澳机构进行的贸易
经我国驻港、澳地区机构与其他国家开展的贸易,若能明确实际成交国,则按实际成交国家统计;若无法确定,则归入港澳地区统计。此外,华侨、港澳同胞及外籍华人捐赠或购买的货物,以其居住地所在国家(地区)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