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兰旗机场服务电话汇总

为方便旅客出行,现将营口兰旗机场各类咨询服务及主要航司订票热线整理如下:
机场售票处:0417-6612188
机场问询处:0417-6612167
机场货运处:0417-6612168
机场投诉电话:0417-6612315
九元航空:4001051999
吉祥航空:021-95520
湖南航空:400-833-7777
四川航空:95378
天津航空:95350
厦门航空:95557
国内航班液态物品携带规定详解
液态物品定义与分类
液态物品包括液体、凝胶及气溶胶类物品,具体涵盖以下类别:
- 饮品:矿泉水、饮料、汤、糖浆等;
- 含酱汁食物:水果罐头等;
- 化妆品:乳霜、护肤液、香水等;
- 喷雾压缩品:剃须泡沫、香体喷雾、摩丝等;
- 膏状物:牙膏、洁面乳等;
- 凝胶类:定型啫喱、沐浴凝胶等;
- 其他溶液:隐形眼镜药水、营养口服液等稠度相似物品。
随身携带液态物品注意事项
乘坐国内航班时,仅允许携带少量旅行自用化妆品(洗发液、沐浴液除外)。每种限带一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ml,并需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出行前请务必确认以下事项:
- 用途确认:非旅途中必需的化妆品请办理托运;
- 容量合规:容器容积超过100ml的化妆品,即使剩余量不足也禁止随身携带,应更换小容器或托运;
- 包装保护:随身化妆品需接受开瓶检查,若不愿破坏原包装,建议直接托运;
- 酒类禁携:所有酒类物品严禁随身携带,必须托运;
- 婴儿食品:随行婴儿所需的液态乳制品应在购票时向航司申请免费供应;自备液态乳制品禁止随身携带,可托运或在安检前自行处理;
- 特殊药品:糖尿病患者等必需携带的液态药品或无糖食品,数量以旅途用量为限,并须出示医院或医生证明;
- 境外免税品:从境外转乘国内航班携带的免税液态物品,须保持原封透明塑料袋完好并出示购物凭证。若袋子破损或无法提供凭证,除非符合国内航班液态物品通用规定,否则禁止随身携带;
- 不确定物品:除上述明确情形外,凡对液态物品属性存疑者,一律建议放入托运行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