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签提单是指国际海运中,提单签发日期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的行为。当实际装船日晚于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最后期限时,托运人为顺利结汇,常要求承运人倒签提单并出具保函承诺承担损失。需明确的是,倒签提单属于承运人与托运人通谋欺骗收货人的严重商业单证欺诈行为,相关方须对欺诈后果负责,且该保函不具备法律效力。

跟单信用证下的结汇困境
在现代国际贸易中,跟单信用证是最主要的支付方式。开证行对装运期、有效期及交单日有严格规定,卖方必须提交符合要求的已装船提单方可结汇。然而实践中常出现以下两种导致结汇受阻的情形:
- 信用证有效期将满,但货物尚未装船或未装完。若待装船完毕再获取提单,必将逾期,银行会拒绝结汇。
- 货物实际装船日晚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若按实际日期签发提单,构成单证不符,银行同样会拒付。
面对上述风险,部分卖方会与承运人协商,采取预借提单或倒签提单的方式应对。
预借提单与倒签提单的界定
为解决结汇难题,实务中主要存在两种违规操作:
- 预借提单:在货物尚未装船或未装完时,承运人提前签发已装船提单,使卖方能赶在信用证有效期内结汇。
- 倒签提单: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后,承运人以早于实际装船日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以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
两者的共同点在于提单载明的签发日期均系虚构且早于实际装船日,目的均为满足卖方结汇需求。区别在于实施时间不同:预借提单是在装船前签发,倒签提单是在装船后签发。尽管操作时机有别,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相同,均构成对收货人的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