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试点海铁联运、水水中转多式联运监管新模式
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12号公告,宣布自1月27日起试点进出口货物海铁联运及水水中转多式联运监管新模式。新规允许符合集装箱载运条件的货物通过“一单到底”方式完成全程通关,企业仅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次性传输多式联运申请单及电子数据,即可替代传统转关重复申报流程。
试点涵盖境内铁路或水路与跨境水路运输组合模式,要求联运经营人全程维护商业封志完好,并在货物抵达启运地、换装地、指运地等节点实时向海关传输到离场信息。海关可对铁路换装实施非监管场所作业监督,境内多程运输需分段上报物流动态。
首批试点落地多地实现双向贯通
1月27日,全国首批采用该新模式的进出口货物在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海南、重庆、广西等地港口或场站办理海关多式联运监管手续,标志着海铁联运、水水联运新模式实现双向贯通。

此次试点在原有出口铁公联运基础上启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厦门、南昌、青岛、济南、海口、重庆、南宁等海关率先开展业务。
“一单制”赋能内陆开放与降本增效
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负责人介绍,新模式将“一单制”“一箱制”融入监管体系,打通沿海港口、边境口岸与内陆腹地物流通道,推动“港口+铁路+内河”联动发展。该模式具有申报数据简练、通关手续便捷、物流操作灵活等特点,支持企业灵活换装作业,使内陆地区共享口岸开放优势。
此举是海关服务高水平开放、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并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黄金水道及世界级港口群建设提供精准赋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