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磁货物空运需严格遵循IATA《危险品规则》。核心在于通过磁检报告证明磁场安全,并配套合规文件与特殊资质,以确保顺利通关与装机。
一、核心检测文件
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报告(磁检报告)
须由华测、DGM、广分等IATA认可机构出具,检测包装表面2.1米处磁场强度。若≤0.159A/m(200nT),可按普货运输;若超标但4.6米处≤0.418A/m(525nT),则按第9类危险品申报;超过525nT多数航司将拒收。报告需包含检测数据、结论及UN编号,有效期1年,同型号可复用。
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
第9类危险品必备文件。需详细说明磁性成分、危险特性、应急措施,以及材质、磁场强度和防护方法等信息。
托运人危险品申报单
按第9类危险品申报时必填。托运人需盖章承诺货物合规、包装达标,并明确标注UN2807编号。

二、基础报关与随货文件
- 商业发票与装箱单:清晰列明货物名称、型号及数量,避免使用“电子零件”等笼统表述,并注明“含磁性物质,已检测合格”。
- 空运运单:备注“MAGNETIC MATERIAL”,走危品渠道时需标注第9类危险品标识。
- 产品说明书:包含磁性部件位置及材质说明,大型设备需附包装设计图。
三、特殊资质文件
- 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含稀土(如钕铁硼)且总量超30%的货物,需向商务部申请;不含稀土则提供《无稀土声明》。
- 最终用户声明:货物用于航天、军事等敏感领域时,需提供进口国出具的证明文件。
- 非危保函(NON-DG LETTER):部分航司或货代要求提供,用于声明磁场符合标准且无安全隐患。
- UN38.3报告:带磁货物同时带电时,需补充电池航空运输鉴定报告。
四、包装与标识要求
- 普货级:采用常规纸箱加缓冲固定,外箱粘贴“磁性物质”标签。
- 危品级:使用冷轧钢板屏蔽包装,粘贴第9类危险品菱形标、UN2807编号及“避免靠近导航设备”警示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