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到港发生货损时,若因发货人未进行柜内加固所致,向物流公司追责难度极大,损失大概率需自行承担。责任判定核心遵循“谁包装、谁负责;谁过错、谁担责”原则,并需结合合同约定与责任边界综合认定。
法律依据与发货人加固义务
《海商法》第51条明确规定,因货物包装不良或加固不足导致的货损,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亦规定托运人需对货物包装及加固的合规性负责,未履行该义务造成的损失由托运人承担。
柜内加固是发货人的核心义务。需根据货物特性(如易碎、易移位)使用托盘、钢带、绳索、气泡膜等材料,遵循“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原则,防止运输途中因船体晃动引发碰撞或倒塌。若发货人未加固或加固方式不符合行业标准(如仅简单堆放、未固定),即构成“托运人过错”,物流公司可依法免责。
物流方承担责任的例外情形
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物流公司可能承担责任:
物流公司存在重大过错
如野蛮装卸、违规堆装(重货压轻货)、未按常规绑扎等,且该过错是导致货损的主要原因。
合同明确约定加固责任
合同中明确约定加固责任由物流公司承担,且有证据证明其未履行义务。此时按双方过错比例分担责任,但举证难度极高。发货人需提供加固合格及物流公司操作违规的双重证据,否则难以成功追责。
实操建议与风险防控
货损追责的关键在于证据留存。装柜时应拍照或视频记录加固情况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到港后第一时间验货,保留破损照片、开箱视频及第三方检验报告;核对提单是否标注“加固不良”,若为清洁提单,虽可主张物流公司未尽查验义务,但成功率较低。
建议发货人务必做好柜内加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加固责任与货损赔付条款,并投保货运险以降低风险。若确因未加固导致货损,应优先通过保险理赔,而非盲目追究物流公司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