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中,部分卖家为降低关税成本违规低申报货物价值。随着全球海关监管趋严,此类行为被反查概率大幅提升,补税与罚金的责任划分成为卖家与货代的核心纠纷点。明确责任边界,是避免“违规却承担全部损失”的关键。
低申报责任主体认定原则
核心原则是:低申报的责任主体为发货人(卖家)。根据《国际货运代理示范法》及各国海关法规,发货人有义务如实申报货物价值。低申报属于主动违规行为,因此补税与罚金的主要承担者是卖家。但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下,货代需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货代主动建议或协助低申报
若货代为争取订单,明确建议卖家低申报,或协助修改申报价值、伪造商业发票导致被反查,需与卖家共同承担补税和罚金。具体分担比例可按双方协商或合同约定划分。
货代未履行审核义务
若卖家提供真实申报资料,货代因疏忽漏填、错填申报价值,属于货代过错,需承担全部损失。但卖家需留存聊天记录、原始申报资料等证据,否则无法追究责任。
风险规避与合规建议
若卖家主动低申报且货代无过错,补税与罚金需由卖家全额承担,还可能面临货物被扣、列入海关黑名单等额外风险。建议卖家摒弃低申报避税思维,坚持如实申报;与货代签订正式合同以明确责任边界;必要时通过合规方式合理筹划税务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