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货物被海关扣检期间产生的仓储费,其承担主体核心取决于扣检原因。结合海关条例及行业惯例明确责任划分,有助于避免贸易纠纷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因卖家或收货人自身原因导致扣检
若因申报不实(低报、瞒报、混报)、单证缺失或不符、包装不合规、HS编码错填或商品涉嫌侵权等自身原因导致扣检,相关费用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涉嫌侵权货物被扣检时,知识产权权利人需先行支付仓储费;若最终认定未侵权,可申请退还。若因卖家申报失误导致扣检,所有仓储费及滞港费均由卖家承担,无过错货代不承担责任。
因货代过错导致扣检
若货代未履行审核义务(如错填单证、漏报信息、未告知监管要求)或存在违规操作(如伪造单证、未按约定申报)导致货物被扣,需承担全部仓储费,并赔偿卖家因此产生的滞箱费、违约金等额外损失。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优先按合同条款划分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海关原因导致扣检
因台风、港口罢工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扣检,仓储费通常由双方协商分担或按规定减免;因海关系统故障、查验流程调整等自身原因导致的扣检,费用由海关承担或减免。
对于被没收的侵权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需支付扣留后的实际仓储费。若3个月内未完成处置且非收发货人原因,无需支付3个月后的费用。实操中务必留存扣检通知、仓储费明细等证据,明确责任后再行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