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申请劳动仲裁
A、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材料递交:
1.申请劳动仲裁所需材料:
2.收件回执:
3. 案件受理:
4. 举证通知:
5. 仲裁人员组成和开庭通知:
6.被申请人****保洁管理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B、仲裁申请及证据:
7. ***劳动人事争议再次仲裁申请书: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申请书
申请人:*** :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8年11月10日出生;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市***区*家墩办事处**三村163号;
现住址:**市***区***街**新村*期1栋1单元1503室;
户籍性质:农业;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保洁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市***区华星晨龙城龙竹苑19栋1层10室;
实际经营地址:**市***区**花园**五路***地铁站A出口旁;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职务:经理;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430000
请求事项:
一.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间及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期间已确立劳动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违约欠支付申请人的基本工资差额10230元【(合同签定基本工资4130元/月-实际工资表发放基本工资3800元/月=330元/月);(330元/月×31个月=10230元)】;
三.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支付〖而“不”是“补缴”〗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未办理申请人社保手续而未缴纳的社会保障费47324.29元【(1526.59元/月×31个月=47324.29元)】:
注:社会保障费组成:养老保险1013.76元/月+基本医疗保险451.97元/月+大额医疗保险7元/月+失业保险42.24元/月+工伤保险11.62元/月+生育保险0元/月=1526.59/每月。
四.请求仲裁费及其相关费用全部由被被申请人负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2021年1月1日在被告公司任职,从事驾驶员工作;申请人原告与被告于2022年8月1日签订一份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
一.申请人2021年1月1日任职于被申请人公司【证据见《**保洁公司个人工薪税务申报表》】,双方【约定】:基本工资4130元/月,单休全日工作制:即一个星期上班六天休假1天,星期六【正常上班】计发双倍工资,星期日【安排加班】计发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计发叁倍工资;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缴纳社保。
故此,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间及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期间已确立劳动关系。
二.根据【被申请人提供】的【2022年8月1日签订一份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的第五条劳动报酬第一款约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按月支付基本工资4130元,但每月实际只发放了基本工资3800元【证据见《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工资表》】。
故此,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违约欠支付申请人的基本工资差额10230元。
注:工资表的组成结构为:①.基本工资;②.社保补贴;③.星期日单倍加班工资;④.其它补贴;等四项加总组成月实发工资总额;但实发工资总额并不等同于合同约定基本工资;唯有第①项基本工资3800元才是指的合同约定基本工资4130元中的组成部分,每个月少支付申请人基本工资330元!
三.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被申请人只是以支付“社保补贴”300元/月的方式,一直未给申请人办理社保手续,且未申请人缴纳社保。
被申请人依据为2022年8月1日“社保补贴”承诺函,而此“承诺函”因被申请人【《劳动合同》违约】【即未按《劳动合同》足额发放基本工资及《欠支付》星期《六》的《另》一倍及《节日》的《另》二倍加班工资而违约】已失去【约定】法律效力:
1.此“承诺函”本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具备条款】第(七)款规定:企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条款;
2.“承诺函”是一种公司违法强制员工被胁迫无可奈何的不得以而为之的违心的所谓“真实”意愿,原因是被申请人强迫公司内所有约20名员工都签此违法“承诺函”【证据见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工资表》及《加班人员工资加班费计算表》,所有员工都以发放“社保补贴”300元/月的方式,拒缴所有员工社保,而不是员工拒绝公司为自己缴纳社保】;
3.最关键的是此违法“承诺函”具有【自愿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双方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短期临时违约风险用工”工资社保要求高些,“长期稳定守信无忧用工”工资要求可协商)!显然,被申请人不按《劳动合同》发放原告基本工资,也未按《劳动合同》发放原告在星期【六】带薪休假期间每月四天都在加班的双倍加班工资及一部分法定【节假日】也在加班的叁倍加班工资,被申请人已然违约,故此,此违法“承诺函”已失去【约定】法律效力;
故此,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支付〖而“不”是“补缴”〗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未办理申请人社保手续而未缴纳的社会保障费47324.29元。
四.请求仲裁费及其相关费用全部由被被申请人负担。
此致
**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并按手印):***
2024年3月21日
8. 证据目录:
***与****保洁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证据目录
(申请人***提供)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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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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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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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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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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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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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个人工薪税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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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证明申请人在****保洁管理有限公司上岗时间从2021年1月起至2023年7月止,该期间已确立劳动关系;
②.证明在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间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未签定《劳动合同》; ③.证明在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间被申请人未给申请人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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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电子申报系统及税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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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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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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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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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合同》第五条劳动报酬第一款约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按月支付基本工资4130元,但被申请人每月只支付了申请人基本工资3800元,被申请人违约少支付申请人基本工资330元(证据见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工资表);
(※.在此特别强调:【《合同》第五条劳动报酬第一款】与【《合同》第六条福利待遇第一款】是两条互不隶属互不重叠且各自独立的条款,所以,基本工资4130元/月中并不包含“社保补贴”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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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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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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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1及P6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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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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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工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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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被申请人违约发放申请人每月基本工资为3800元,未按《合同》约定基本工资为413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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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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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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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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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转账银行流水及***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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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证明申请人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未收到:a.基本工资差额;b.星期六带薪休假期间在加班(应计双倍加班费)而被申请人又未另加计发放另外单倍加班费。故证明被申请人【先】有欠发申请人基本工资差额及加班费,而后导致申请人有“离职”的“牢骚”之言;
②.证明还因被申请人【先】有要求申请人【等待安排】消息之言(证据见***证人证言),申请人也未递交辞职报告,本也无辞职意愿,双方更未签定《解除劳动合同书》,即并未达成“离职”协议;
③.而【等待安排】又迟迟无结果,以致形成被申请人事实上的“违约”“辞退”行为,是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单方强制“辞退”行为,而并非申请人个人原因“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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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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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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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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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窗口个人交社保查询(邮局存折划款流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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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劳动仲裁:*劳人仲裁[2023]1279号裁决书;仲裁庭审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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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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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中无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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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21.1-2023.6个人工薪所得税务申报查询单:
10. 劳动合同:
11.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工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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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022年11月至2023年7月(2022.12.16-2023.8.30)工资发放银行收款流水:
13.李仁祥证人证言:
14. 2021.1-12、2022.1-2023.7灵活就业窗口缴纳社保查询单:
15. 社保承诺函:
C、仲裁555#裁决书:
16.再次劳动仲裁裁决书---*劳人仲裁字(2024)5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