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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申报开始啦!

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申报开始啦! 诏安县电子商务协会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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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申报



申报指南

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电子商务发展方向


近日,福建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91号),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资金支持内容 ○

PART ONE



跨境电商扶持项目

(一)海关监管场所建设

申报对象及条件:2022年度通过海关验收并投入运行使用的新建或扩建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建设企业。每个设区市最多推荐1家企业。

支持标准:全省择优奖励3家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0%(包括海关查验设备、信息化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含不动产购置或租赁费用),最高100万元补助。

(二)海关监管场所运营

申报对象及条件:运营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的企业,且该监管场所2022年度服务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规模(纳入海关统计,含9610、1210、9710、9810业务模式)达到10亿人民币。每个综试区最多推荐1家。

支持标准:2022年度进出口交易规模较上一年度实现正增长的,达到10亿人民币,给予100万元奖励,超过10亿部分,每增加5亿人民币增加30万元奖励;2022年度进出口交易规模未实现正增长的,奖励标准按80%执行。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三)优质公共海外仓

申报对象及条件:被认定为福建省省级公共海外仓的经营主体(详见《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公共海外仓认定工作的通知》)。

支持条件:对通过认定的福建省省级公共海外仓的经营主体,择优给予奖励。

支持标准:全省择优奖励3家企业,每家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内贸电商扶持项目

(一)促进电商平台发展,服务实体经济。

(1)总部在闽的电商平台,2022年实现平台B2B类实物商品(不含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矿石等行业原材料。下同)年国内网络交易额超过5亿元或平台B2C类实物商品年国内网络交易额超过3亿元。

(2)单个平台只能选择一类申报,两类交易额不合并认定。

(3)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对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山区地市按申报条件75%执行并单列评比。

(4)综合考虑沿海、山区差异,按交易额排序,全省共择优支持10家平台。项目按沿海、山区分别报送的项目数比例分配。

支持标准:给予每家平台运营企业最高100万元扶持。

(二)支持拓展网络市场,扩大闽货销售

(1)2022年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闽货(需拥有福建注册商标;或由福建企业控股的境外品牌并提供佐证材料及相关翻译件。注册商标商品在申报的网络零售额中需体现。下同)实物商品年国内网络零售额超过1亿元(农产品为5000万元)的社零纳统企业。

(2)单个企业只能选择一类申报,两类网络零售额不合并认定,且同一企业连续两年申报同一项目最多支持1次。申报企业存在最终受益人、申报闽货品牌均相同的择优支持1家。

(3)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对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山区地市按申报条件75%执行并单列评比。

(4)综合考虑沿海、山区差异,分别按网络零售额排序,全省共择优支持20家企业。项目按沿海、山区分别报送的项目数比例分配。

(5)申报企业的社零纳统情况由设区市商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并在向省厅联合推荐行文中说明。

支持标准:给予单家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

(三)培育直播电商基地,赋能传统产业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支持,运营时间1年以上,与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合作,直播基地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直播间数量20间以上,签约福建品牌(福建注册商标)数量超过10个,2022年基地合计完税年营收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不包含货物销售金额)直播电商基地(以上条件均需满足)。

(2)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对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山区地市单列评比。

(3)综合考虑沿海、山区差异,全省每年最多择优支持5家基地。项目按沿海、山区分别报送的项目数比例分配。鼓励2022年度择优支持的5家基地运营企业,继续参与2023年度项目申报,若2023年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基地运营成效好于或持平2022年度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不占2023年度项目申报择优名额)。

支持标准:给予每家平台运营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

(四)培育电商人才基地,支撑人才需求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支持,运营时间1年以上,培训及办公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聘用(签约)10名以上专职讲师,年培训电商专业人才1000人以上,孵化网店1000家以上的基地(以上条件均需满足)。

(2)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对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山区地市单列评比。

(3)综合考虑沿海、山区差异,全省每年最多择优支持8家基地。项目按沿海、山区分别报送的项目数比例分配。

支持标准:给予每家平台运营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

数据分析




 ○ 申报条件 ○

PART TWO




(一)

在福建省(不含厦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巳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的企业。


(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账证健全、依法纳税、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申报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福建)”网站上查询到黑名单记录。


(三)

企业只能在所有7个扶持项目中选择一项申报。

数据分析




 ○ 申报程序 ○

PART THREE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根据申报通知,联系并结合各县区商务部门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做好资金的申报。

相关指南及表格可点击本页面最左下方“阅读原文”按钮查阅、下载。

数据分析



 END 


来源:漳州市电子商务协会


  END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申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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