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暂估成本被税务稽查,罚款+补税!1月15日前,会计抓紧时间自查,否则会有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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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滥用暂估”被查!
补税+罚款!
一公司采购材料入库时,“货到票未到”,暂估入账挂应付账款。但是在汇算清缴前期,部分材料已经消耗却并未取得发票,也未实际支付,该部分未缴纳税款属于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被税务局处罚!
一、违法事实
2.2020年12月底应付账款余额13947071.50元。该单位在取得发票后,支付货款,并冲减应付账款。至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发票13867902.30元(含税),剩余79169.20元(含税)未取得发票,也未实际支付。上述物料都已经消耗,已全部在领用当月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未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
二、处理结果
要想不被查,2022年1月15日前,一定做好以下检查: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涉税的风险点:
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购买虚开发票、虚增成本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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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入账到底该怎么做?
这是我见过最好的回答!
⚠️注意: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固定资产暂估入账
这不是我们字面意义上的固定资产,而是指代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但是还未办理竣工决算。
次月计提折旧:
收到发票:只调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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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发票成本费用的暂估
比如说水电费、房租等当期未取得发票的,可以通过预提的方式暂估入账:
支付并取得发票时
如果申报时暂估金额是真实的,在汇算清缴前补上发票就可以了。如果不是真实的或者不能提供合理凭证,就要面临补税又罚款!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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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入账税务如何处理?
给大家总结全了!
一、暂估成本到底是啥?
二、暂估成本税务处理要点
会计上暂估入账税务上并不认可,因此形成的“税会差异”税务上需要进行调整。暂估成本的税务问题,给大家总结全了!建议仔细阅读!
(1)企业季度申报时,暂估成本能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当然实际工作中还有碰到其他情况的,欢迎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研究如何解决~

中税网天运(大连)税务师事务所
董事长介绍
徐刚,中国税务师,英国南安普顿大学风险管理硕士,中税网天运(大连) 税务师事务所和大连正兴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东北财经大学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税务师行业准则起草人之一,中国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大连税务师协会副会长;自1994年起从事税务服务工作,大连地区顶级企业税务疑难问题处理专家,擅长从多角度妥善解决企业税务疑难问题。自创办企业开始,一直践行“立足财税法规,捍卫企业利益”的服务宗旨,矢志让中税网天运大连税务师事务所,成为大连最专业、最权威、广大客户可以信赖的财税服务机构!
核心业务:税务咨询、税收筹划、纳税风险审计、会计报表审计、财税实务培训、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企业上市IPO挂牌前期财税辅导、企业投融资尽职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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