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到年底啦!很多老板和财务人员又要面对老大难的一个问题:跨年发票。
今年的发票明年还能用吗?有隐患吗?税前扣除及会计处理怎么操作?
临近年末,很多老板和财务人员又开始为跨年发票的问题发愁了:取得跨年度的发票在下一年还能处理吗?如何处理才能不留隐患?怎样进行税前扣除及会计处理?
跨年发票是什么?
我们以常见的两种跨年发票情况来说:
1、隔年发票
经济业务发生在2021年,款项支付也在2021年度,但是发票是2022年才开出来的。
2、当年未报销
发票开具时间是上一年度,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在上一年做账,报销和做账时间都是在次年的发票。
企业所得税应该如何处理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根据34号文,对于此类跨年发票会计人应在上一年度结束前做好准备,在已知2021年会收到2022年度费用发票的情况下,财务部应提前通知各个部门尽量在年度结束前找财务报销!
如果出现实在无法按时报销,例如出差人员12月底出差到1月才归的情况,会计应让各部门提供本部门人员发票时间为2021年预计于2022年才可报销的费用金额预估数。
在第二年汇算清缴之前,如果取得了发票(不管这个发票是2021年开具的还是2022年开具的),直接把发票附在2021年这张凭证后面即可。汇算清缴时候允许扣除,不用做纳税调整。
如果,次年汇算清缴之前没取得发票呢?
这种情况,需要先做纳税调增处理,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暂不认可这笔费用在税前支出,需要先把这笔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交税。

跨年发票六大常见问题
答: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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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与其苦于如何处理跨年发票,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从源头治理,避免或者减少产生跨年发票,财务对内讲究的是按程序办事,对外也要立规矩!要做到:
1、要求员工及时报销不得拖延;
2、要求公司合作商及时开票,定期清查发票未到位企业并做好催收工作;
3、账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发生费用就入账,汇算清缴做好纳税调整,保证账面不出错。
而对于跨年发票的处理方式,小天也用一张图来总结下:

中税网·胜华
财税审计评估服务机构
中税网·胜华财税审计评估服务机构 核心企业为中税网天运税务师事务所(大连)有限公司,是经大连税务师管理中心审核,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经过二十年的耕耘发展,凭借严谨细致的执业水平、热情周到的贴心服务、专业出众的税企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享誉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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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介绍
徐刚,注册税务师,英国南安普顿大学风险管理硕士,中税网·胜华财税审计评估服务机构董事长(中税网天运大连税务师事务所、大连正兴会计师事务所、大连鑫胜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辽宁胜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胜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东北财经大学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税务师行业准则起草人之一,中国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大连税务师协会副会长;自1994年起从事税务服务工作,大连地区顶级企业税务疑难问题处理专家,擅长从多角度妥善解决企业税务疑难问题。
核心业务:税务咨询筹划;纳税风险审核评估;涉税争议复议代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筹划;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财务外包和内控管理咨询;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辅导;会计(报表、专项、内控)审计;上市挂牌前期(财税)辅导审计;企业尽职调查(投融资、并购重组等);关联交易同期资料约定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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