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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问答一个案例,带您了解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分摊

四个问答一个案例,带您了解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分摊 中税网胜华财税智汇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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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总分机构可以选择是否汇总纳税吗?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

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No.2

是否所有总分机构都需要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分机构其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1.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

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

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

4.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

5.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

No.3

总分机构如何计算分摊缴纳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三条和十四条规定:

No.4

分支机构的分摊比例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五条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举个例子: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甲公司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总公司位于上海,在本市设立独立生产经营部门A,另在四川、广东分别设立了分支机构B、C。经三项因素计算,A部门分摊比例为0.4,B分支机构分摊比例为0.3,C分支机构分摊比例为0.3。其中,B分支机构适用西部大开发15%税率优惠政策,总机构、A部门和C分支机构适用税率均为25%。如何计算总公司和分公司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呢?

第一步

总公司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

第二步

计算划分各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总公司分摊所得额=1000×50%=500万元

A部门分摊应纳税所得额=1000×50%×0.4=200万元

B分公司分摊应纳税所得额=1000×50%×0.3=150万元

C分公司分摊应纳税所得额=1000×50%×0.3=150万元

第三步

计算不同税率地区的应纳所得税总额

总公司应纳所得税额=500×25%=125万元

A部门应纳所得税额=200×25%=50万元

B分公司应纳所得税额=150×15%=22.5万元

C分公司应纳所得税额=150×25%=37.5万元

甲公司2020年度应纳所得税总额=125+50+22.5+37.5=235万元,减免所得税额=150×10%=15万元

第四步

向总公司和分公司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总公司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235×50%=117.5万元

A部门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235×50%×0.4=47万元

实际总公司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117.5+47=164.5万元

B公司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235×50%×0.3=35.25万元

C公司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235×50%×0.3=35.25万元

总分公司分别扣除已预缴的税款,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者退库。





       关于我们


中税网·胜华

财税审计评估服务集团

   中税网·胜华财税审计评估服务集团 核心企业为中税网天运税务师事务所(大连)有限公司,是经大连税务师管理中心审核,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经过二十年的耕耘发展,凭借严谨细致的执业水平、热情周到的贴心服务、专业出众的税企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享誉大连。

   目前我们已发展成为拥有中税网天运税务师事务所(大连)有限公司、辽宁胜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辽宁胜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综合性、专业化、一体化的财税服务集团,拥有包括5A级税务师事务所资质、证券期货等会计审计资质、房地产土地和资产评估资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企业信用评估等资源。同时在徐刚董事长的带领下,公司引入阿米巴管理体系致力打造一支财税经验丰富,业务水平精湛的专业团队,聘请多位税务专家、评估专家、会计专家、知名律师和院校学者为顾问。凭借对财税法规多年的深入研究,丰富的实际运作经验以及与政府部门的良好业务关系,能够帮助客户预防、化解税务风险,控制税务成本,合理合法节税,致力于为客户持续创造来源于税务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价值,为客户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在金融、地产、建安、制造、商贸、软件和高新技术等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和口碑,被辽宁省民营企业协会评为“辽宁省优秀民营企业”,为大连相关政府机构和众多知名企业长期提供财税顾问综合服务。



董事长介绍

徐刚,注册税务师,英国南安普顿大学风险管理硕士,中税网·胜华财税审计评估服务集团董事长(中税网天运大连税务师事务所、辽宁胜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辽宁胜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税务师行业准则起草人之一,中国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大连税务师协会副会长;自1994年起从事税务服务工作,大连地区顶级企业税务疑难问题处理专家,擅长从多角度妥善解决企业税务疑难问题。



核心业务:税务咨询筹划;纳税风险审核评估;涉税争议复议代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筹划;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财务外包和内控管理咨询;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辅导;会计(报表、专项、内控)审计;上市挂牌前期(财税)辅导审计;企业尽职调查(投融资、并购重组等);关联交易同期资料约定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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