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团体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很多企业为员工投保有团体意外险,但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是员工,理赔款是赔给员工或者其受益人,赔偿过后企业依然有赔偿责任。所以,团体意外险相当于是给予员工的一份福利。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企业,保障的是企业的赔偿责任,理赔款可以赔偿到企业名下,转嫁企业的风险。雇主责任险的保费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税前列支,而团体意外险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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