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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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操作手册
1.1税源采集
1.1.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
1.1.2车船税税源采集
1.1.3印花税税源采集
1.1.4耕地占用税税源采集
1.1.5契税税源采集
1.1.6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
1.1.7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
1.1.8烟叶税税源采集
1.1.9资源税税源采集
1.2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1.3查询申报记录
1.1 税源采集
1.1.1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
纳税人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申报时,应先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维护土地信息和房屋情况信息。
操作路径
点击【首页】--->【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或【首页】--->【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如图。
.操作说明
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税源采集,进入车船税税源采集页面,系统自动查询已维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的税源信息。
2.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和【房产税税源明细】的【基础信息】按钮,查看维护的【土地总体信息】和【房屋信息】。
3.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和【房产税税源明细】的【应税信息】按钮,查看维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信息】和【房产税税源明细】。
4.确认【基础信息】和【应税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提示:是否确认基本信息修改完成并立即前往申报,点击【确定】。
补充说明
自动生成的申报表中不含未到纳税期限的税款。
财产和行为纳税申报统一受理界面,“税款属期”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次的属期,也可以选择“自选”,页面会增加“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数据项,手动录入属期。
若当期税源已申报,则提示“所选申报表当期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若税源变更后需进行申报,可通过申报错误更正进行申报。
纳税人进行车船税申报时,应先进行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维护车辆情况信息和船舶情况信息。
操作路径
点击【首页】--->【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或【首页】--->【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如图。
.操作说明
点击车船税的税源采集,进入车船税税源采集页面,系统自动查询已维护的车船税源信息。
2.系统提供导入和手工录入两种维护方式。
(1)手工录入
①在车辆情况信息页面点击【新增】按钮,进入车辆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②在车辆情况信息采集页面录入车辆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
③在船舶情况信息页面,点击【新增】按钮,进入船舶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④在船舶情况信息采集页面录入车辆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
⑤可以对已维护的车船税源信息进行修改,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页面。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
⑥已保存还未提交的数据,点击【删除】按钮,可以删除数据。
⑦已保存的税源信息确认无误,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车船税源信息维护。
⑧数据【提交】成功后可能会有短暂延迟,如发现数据没有刷新,请点击【刷新】按钮进行数据刷新。
(2)excel导入
①在车辆情况信息页面点击【下载模板】按钮,下载导入模板。
②在导入模板excel中分别维护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和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
③分别在车辆情况信息和船舶情况信息页面点击【导入】按钮,导入车船信息。
④系统提示导入成功。系统显示导入信息。可以导入信息进行修改、删除操作,也可继续新增。
⑤已导入的税源信息确认无误,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车船税源信息维护。
补充说明
【车辆情况信息】和【船舶情况信息】需要分别切换到对应页签进行导入。可以维护在同一excel中,导入两次即可。导入数据请使用下载的模板进行导入,导入模板有相应校验规则,按规则填写数据,否则将导致导入失败。
本期数据导入成功后只是暂存,请在导入成功后确认数据准确,提交后再离开此页面,退出页面再次进入暂存数据将被清空。
3.为防止数据重复被提交,数据【提交】成功后,【提交】按钮将会被隐藏,如要再次新增或修改等操作请重新进入此页面。
1.1.3 印花税税源采集
纳税人进行印花税申报时,应先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
操作路径
点击【首页】--->【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或【首页】--->【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如图。
.操作说明
点击印花税的税源采集,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2.选择[税款所属期起]与[税款所属期止]后,点击[查询已采集信息],可查看当前采集条目。
3.点击[查看],可查看当前条目申报信息。
4.点击[修改],可对当前条目的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5.勾选一条已采集条目,点击[作废采集信息]完成采集信息的作废。
6.点击[新增采集信息],进入[印花税新增信息]页面。
7.点击[提取信息],显示维护的税目信息后,添加对应数据后,点击[保存]。
补充说明
若存在多个税源信息,点击税源选择链接,弹出税源选择界面,勾选一个或多个税源进行申报,若未点击税源选择链接则默认申报全部可申报的税源。
印花税申报新增按次采集,即选择所属期起和止时,所属期可以在同一天,此时按期采集不可录入,按次采集可以随便录入。且同一天可以无限按次采集,不监控重复采集。申报时,如果属期包含该天,则带出数据,选择按次申报时,带出当天的按次采集信息。
纳税人进行耕地占用税申报时,应先进行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操作路径
点击【首页】--->【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或【首页】--->【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如图。
.操作说明
点击耕地占用税的税源采集,进入【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2.点击[查询税源信息],可查看当前耕地占用信息。
3.点击[修改],可对当前耕地占用税源信息进行更正。
4.点击[作废], 可将当前耕地占用税源采集信息作废。
5.勾选一条已采集条目,点击[作废已采集信息]完成采集信息的作废。
6.点击[新增采集信息],进入[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新增]页面,添加对应数据后,点击[保存]。
补充说明
无
1.1.5 契税税源采集
纳税人进行契税申报时,应先进行契税税源信息采集。
操作路径
点击【首页】--->【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或【首页】--->【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如图。
.操作说明
点击契税的税源采集,进入契税税源采集页面。
2.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已采集信息】,可查询已采集的契税税源信息。
3.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新增采集信息】,录入契税税源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
4.选择已采集的契税税源信息,点击【作废已采集信息】按钮,可作废已采集的税源信息。
补充说明
无
1.1.6 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
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申报时,应先进行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
操作路径
点击【首页】--->【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或【首页】--->【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如图。
.操作说明
点击土地增值税的税源采集,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页面。
2.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税源信息】,可查询已采集的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
3.点击【新增税源】,录入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录入税源信息,点击【提交】按钮。
4.选择已采集的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点击【作废税源】按钮,可作废已采集的税源信息。
补充说明
无
1.1.7 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
纳税人进行环境保护税申报时,应先进行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
操作路径
点击【首页】--->【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或【首页】--->【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如图。
.操作说明
点击环境保护税的税源采集,进入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页面。
2.录入主表树,点击【新增】按钮,录入税源基础信息各数据项,点击【确定】按钮,基础信息主表信息保存成功,同时自动生成税源编号。
3.可对维护的基础信息进行查询、修改、删除操作。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后生效。
4.根据基础信息表主表已采集的“污染物类别”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采集对应的基础信息附表。
(1)基础信息表主表采集的“污染物类别”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的,需采集附表“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树打开“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点击【新增】按钮,税源信息列表页面选中税源,录入其他数据项,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可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修改和删除操作,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后生效。
(2)基础信息表主表采集的“污染物类别”为固体废物的,需采集附表“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树打开“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点击【新增】按钮,税源查询页面选中税源,录入其他数据项,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可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修改和删除操作,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后生效。
(3)基础信息表主表采集的“污染物类别”为噪声的,需采集附表“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树打开“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点击【新增】按钮,税源查询页面选中税源,录入其他数据项,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可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修改和删除操作,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后生效。
5.“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采用“排污系数”的,应先采集附表“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再采集主表的税源基础信息。主表树打开“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点击【新增】按钮,录入污染物信息及产排污系数,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可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修改和删除操作,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后生效。
6.基础信息采集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采集】按钮,进入申报和减免数据录入页面,录入申报页面后保存提交。
补充说明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税款属期如果选择按次,采集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时维护的是环境保护税(按次申报)税源信息,如果税款属期选择按季,采集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时维护的是环境保护税(按季申报)税源信息。
纳税人进行烟叶税申报时,应先进行烟叶税税源信息采集。
操作路径
点击【首页】--->【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或【首页】--->【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如图。
.操作说明
点击烟叶税的税源采集,进入【烟叶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2.纳税人可选择对应的税款所属期后,点击[采集]。
3.填写对应的烟叶收购价款总额后,点击[保存]。
4.如当前所属期已进行税源信息采集,点击[采集]可进行更正或者作废。
5.点击[更正]后,可对当前所属期申报表进行修改,修改后,点击[保存]。
6.点击[作废]后,可对当前所属期申报表作废。
7.点击[重置]后,可将当前所属期重置为当前月份。
补充说明
无
1.1.9 资源税税源采集
纳税人进行资源税申报时,应先进行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
操作路径
点击【首页】--->【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或【首页】--->【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如图。
.操作说明
点击环境保护税的税源采集,进入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页面。
2.点击【查询已采集信息】按钮,可查询已采集的资源税税源信息。
3.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新增采集信息】按钮,在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录入申报明细和减免计算明细,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
4.勾选已采集的税源信息,点击【作废已采集信息】按钮,可作废已采集的税源信息。
补充说明
无
1.2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税源信息采集完成后,可以进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操作路径
点击【首页】--->【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如图。
操作说明
选择所属年度、税款属期、勾选需申报的税种,选择未申报税源(如果不选择税源则默认申报全部未申报的税源),点击【下一步】按钮。
2.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系统自动提取申报数据和减免数据。
3.确认申报数据无误,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完成申报。
4.点击【导出】按钮,可将申报和减免信息导出为excel。
补充说明
无
1.3 查询申报记录
可查询已申报的记录,对申报表进行相关操作。
操作路径
点击【首页】--->【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如图。
操作说明
点击页面下方【查询申报记录】按钮,进行申报记录查询页面,选择申报时间起止,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已申报数据。
2.点击【查看征收明细】按钮,可以查看征收明细信息。系统会根据申报表状态显示不同的可操作按钮。
3.在申报征收信息页面,对未缴款的申报数据,勾选后,选择缴款方式,点击【缴款】按钮进行缴款操作。
4.在申报征收信息页面,勾选申报未缴款数据,点击【作废】按钮,可作废已申报未缴款记录。
5.如果申报记录为银行端缴款中,点击【导出未缴款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按钮可以重新导出银行端缴款凭证。
5.如果因误操作需作废银行端缴款凭证,可点击【缴款异常处理】,作废银行端缴款凭证,作废成功后申报数据恢复为申报成功未缴款状态。
6.点击【查询申报缴款状态】按钮可实时更新申报表申报缴款状态。
补充说明
选择【缴款异常处理】后如果申报信息已经缴款成功则刷新数据为缴款成功,反之则作废应征还原为已申报未缴款状态,请慎重选择。
【查询申报缴款状态】可实时同步金三核心系统状态,如果在大厅缴费或作废,可使用此功能同步最新状态。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操作手册
财税关注平台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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