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经上诉至中院二审即终审判决,(一审)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判决款项,(?审)判决书送达(双方签收文书)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后即可申请强制执行。这不论终审判决对错,都必须执行。若有仍对判决不服,必须在(二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再审改判,当即终止强制执行,若已强制执行完毕,则按改判结论申请强制执行反转。
2.出租方申请强制执行


3.承租方被强制执行通知



4.法院2023.4.15强制查封承租方微信账户

5.强制执行笔录



6.交接强制执行款



7.强制执行结案


特别注明:2023.4.17/19.执行局以承诺“将执行款扣押在法院,暂不发还申请执行人,等待再审判决,以决定是否发还执行款”为由,诱诓预收执行款。而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民申2546号二O二三年七月十九日已裁决:“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的情况下,仍然于2023.7.28强硬执行结案,于2023.8.2“食言失信”将执行款发还原申请执行人(而向执行局索要对方收款发票时遭到拒绝,原因是法院将执行款直接汇到了对方律师事务所账户)。至使在二○二三年十月十三日(**省高院指定市中院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01 民再118号全部改判后,才再行申请强制执行反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