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吉林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联合吉林省人才技能评价中心决定在2014年10月12日会展中心7号展馆举办吉林省首届美发、美容、美甲、化妆职业技能大赛。通过比赛,展示大赛选手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技能,检验选手的技术和创新能力,推动吉林美业发展!提升美业技术人员素质和社会认可度与影响力!大赛将云集众多美业精英,搭建最好的交流和学习平台,必将是一场美轮美奂的视觉盛宴,礼赞吉林美业!
二、竞赛内容
赛项一:标 准 排 杠 (头 模)
赛项二:女士短发潮流修剪 (头 模)
赛项三:女士中长吹风造型 (头 模)
赛项四:女士沙龙盘发造型 (头 模)
赛项五:新 娘 化 妆 (真人模特)
赛项六:晚 宴 化 妆 (真人模特)
赛项七:专业美容护肤 (真人模特)
赛项八:美 甲 (真人模特)
三、奖励办法;
竞赛一般设个人奖和组织奖。
(一)个人奖
1、各类比赛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4名,三等奖8-10名,优秀奖若干。
2、为一等奖选手核发国家职业资格技师证书;由组委会授予“吉林省XX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为二等奖颁发职业资格高级证书。
为三等奖颁发职业资格中级证书。
为优秀奖颁发职业资格初级证书。
(注:选手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
(二)组织奖
对积极组织参加本次大赛和比赛成绩突出的单位,由组委会颁发技能大赛团体奖及突出贡献奖。
四、参赛项目和评分标准
1.标准排杠(头模):
比赛规定:
⑴. 提前发放教习模头,赛前不可以为教习模头化妆、染发;穿戴服装、服饰或做任何标记。
⑵. 赛前可为教习模头进行修剪。
⑶. 选手携教习模头入场时,教习模头头发向后梳直,不可事先分区。6.采用十字分区标准排列方式,可使用三种不同长度的专用圆形烫发杠,数量不少于60个。
⑷.全头必须使用统一颜色(粉色、黄色、淡绿或淡蓝色)卷杠,如有违规,组委会将会以备用卷杠替代,选手按每套100元付费。
比赛时间:20分钟
违规罚分:
违反上述比赛规定每项罚2分;卷杠少一根扣2分,超出数量不加分。
如出现漏卷发丝,扣0.5分,最高扣2分。
评分标准:
⑴排列方式符合项目规定,分区均匀、划分线清晰、发片薄厚均匀、两侧卷杠数量对称、排列整齐、不压发根、不窝发稍(50分)
⑵发丝服帖、松紧适度、平整光滑、清晰流畅,皮筋排列整齐(50分)
2.潮流短发修剪(头模):
比赛规定:
⑴. 提前发放教习模头,赛前可为教习模头染发、化妆,穿戴服装服饰,不可以修剪和接发。
⑵. 选手携教习模头走到指定的操作位,主持人给三分钟打湿头发。
⑶.可使用一种或多种颜色(不含底色),禁止使用彩色喷雾。
⑷.允许使用各种发用品。
⑸.禁止使用电推剪。
比赛时间:50分
违规罚分:违反上述比赛规定每项罚2分。
评分标准:
⑴. 修剪技术60%:剪切线条清晰,修剪点无脱节或断层。
⑵. 整体效果40%: 线条清晰流畅,发丝柔顺,光泽饱满,富有弹性;整体造型自然、搭配和谐,符合发廊沙龙消费需求。
3、女士中长发吹风造型(头模):
比赛规定:
⑴. 提前发放教习模头,赛前可为教习模头修剪、染发、化妆,穿戴服装服饰。
⑵. 选手携教习模头走到指定的操作位,主持人给三分钟打湿头发。
⑶.可使用两种颜色(不含底色),禁止使用彩色喷雾。发色必须是日常发廊使用的颜色,并被消费者所接受。
⑷.允许使用各种的发用品。
⑸.禁止使用电夹板和电卷棒。
比赛时间:30分
违规罚分:违反上述比赛规定每项罚2分。
烫发造型评分标准:
⑴. 吹风造型60%:线条清晰流畅,发丝柔顺,光泽饱满,富有弹性。
⑵. 整体造型40%:整体造型自然、搭配和谐,符合发廊沙龙消费需求。
4、长发晚装造型(头模):
比赛规定:
⑴.赛前可为教习模头染发和卷发,允许为教习模头化妆、佩戴服装和服饰。
⑵.赛前,教习模头头发不可分区,并向后梳理。
⑶. 盘发完成后,不能给人散开的印象,整体造型必须向上,技术手法不限。
⑷. 允许三种颜色(含底色),禁止使用彩喷。
⑸.在比赛中,选手可以用剪刀清理发尾。
⑹.不可以使用假发,使用填充物不可以超过2个,不超过总发量的25%。
⑺. 头发饰品占整体轮廓面积的10%。
⑻.盘发高度不可以超过脸型的2/3。
比赛时间:40分钟
违规罚分:违反上述比赛规定每项罚2分。
评分标准:
盘发技术:60%
结构合理、比例协调、线条流畅、纹理清晰、发丝光滑、无散乱。
整体效果:40%
体现作品的原创性,整体造型自然和谐,符合发廊消费需求
5、新娘化妆(真人模特):
比赛规定:
⑴.. 选手自带模特,模特面部不能有纹刺痕迹。
⑵.模特服装由参赛选手自备,风格与款式不限,体现实用型新娘特点。
⑶.粉底可在进入赛场前打好。
⑷. 发型可在进入赛场前做好。
⑸.进入赛场前,面部不能粘贴任何辅助化妆的材料,美目贴和假睫毛须在比赛现场粘贴,不允许使用人工种植的假睫毛。
⑹.可提前修好眉型及卷曲睫毛,除此之外,不允许再有任何其它修饰的痕迹。
⑺.禁止添加任何烘托作品的道具,如手棒鲜花、散发喜糖、放飞鸽子或添加助演人员等。
比赛时间:30分钟
评分标准:
化妆技术70%
⑴. 粉底厚薄均匀,妆面干净,自然柔和伏贴,突出皮肤细腻质感。
⑵. 妆面色彩协调,层次过渡衔接自然。
⑶. 面部轮廓清晰,比例匀称,妆面设计与造型意图吻合。
整体效果30%
突出新娘魅力,注重整体效果,整体造型不分国别和民族风格限制;构思新颖,在实用性的基础上,体现造型创作能力;妆面、色彩、发型、服饰搭配,符合模特自身条件和新娘化妆要求,适合婚庆场合
6、晚宴化妆(真人模特):
比赛规定:
⑴..选手自带模特,模特面部不能有纹刺痕迹。
⑵.模特服装由参赛选手自备,风格与款式不限,体现实用型晚宴化妆特点。
⑶.粉底可在进入赛场前打好。
⑸.发型可在进入赛场前做好。
⑸.进入赛场前,面部不能粘贴任何辅助化妆的材料,美目贴和假睫毛须在比赛现场粘贴,不允许使用人工种植的假睫毛。
⑹.可提前修好眉型及卷曲睫毛,除此之外,不允许再有任何其它修饰的痕迹。
⑺.禁止添加任何烘托作品的道具,如手棒鲜花、散发喜糖、放飞鸽子或添加助演人员等。
比赛时间:40分钟
评分标准:
化妆技术70%
⑴. 粉底厚薄均匀,妆面干净,自然柔和伏贴,突出皮肤细腻质感。
⑵. 妆面色彩协调,层次过渡衔接自然。
⑶. 面部轮廓清晰,比例匀称,妆面设计与造型意图吻合。
整体效果30%
注重整体效果,整体造型构思新颖,设计意图明确,个性特点鲜明,体现造型创作能力;妆面、色彩、发型、服饰搭配,符合模特自身条件和晚宴化妆要求。
7、美甲(真人模特):
比赛规定:
⑴.现场制作:模特右手
⑵.比赛内容:符合国际标准的法式水晶指甲。
⑶.赛前完成手护理和模特左手的指甲主体制作。
⑷.必须使用加白色水晶甲粉和透明水晶甲粉、粉色透明水晶甲粉完成。
⑸.不可使用指甲贴片和其他指甲配饰,及比赛规定以外颜色的水晶甲粉。
⑹.手工自然抛光(不可使用油韧皮锉、电动抛光仪器、抛光膏、任何亮油和功能油)。
比赛时间:90分钟
评分标准:(共100分,每项20分)
1.主视图(从前向后看)
C形弧端正,半圆型,拱度均匀(120度—180度之间),十指一致。
C形弧上缘线、下缘线呈平行弧线,边缘细致不粗糙,厚度为一张名片为宜。
2.俯视图(从上向下看)
微笑线清晰圆滑,A、B点等高、在粉色甲床的1/2处。
甲形呈方形;半月弧清晰整齐,比例自然协调。
粉色、白色比例不超过1:1,白色长度不超过粉色的长度;
宽度不超过指甲侧沟的延长线且平行。
指甲表面光滑平整
指甲后缘与指根保持0.3-0.8毫米。
3.侧视图(从左右看)
a从大拇指到小拇指依次观察:从指根到指甲前缘的弧度呈抛物线,均有最高点且无明显突出,十指高点一致。
b指甲左右侧边缘线:细致不粗糙;呈完全直线且平行;与指甲侧沟保持0.3-0.8毫米;与前缘侧边成90度。
4.后视图(从后向前看)
从指甲后缘向指甲前缘观察,查看甲体中心线是否平直,中心线两侧均匀无高低不平。
5.总体印象:
产品控制:溶粉均匀,无气泡、夹层。
甲形一致,粉色与白色比例一致,白色笑线弧度介于U、V之间,整体协调。
手工抛光效果好,无划痕。
左手尾指涂正红色指甲油,要求轮廓清晰、色泽均匀饱满、指根及两侧留出0.8毫米距离,前缘包边完整干净。
四、报名费用:
每项报名费用180元,每个选手最多限报两项
五、竞赛须知:
1.参赛队须知
(1)各参赛队需做好与执委会的信息联络工作,及时传达落实执委会的各项要求,认真领会有关竞赛文件及比赛规程,并履行好职责。
(2)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参赛工作的动员及学生的思想工作,制定选手的训练计划,落实训练任务。
(3)组织选手认真学习《参赛选手须知》,教育选手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讲团结,讲文明,讲礼貌。
(4)做好选手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选手在比赛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如遇突发事件,应协助比赛执委会处理,以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2.选手须知
(1)选手和模特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佩戴筹备组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比赛,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2)选手必须按赛程时间检录,并按抽签顺序入场,迟到15分钟不准参加比赛。
(3)选手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统一进场和退场。必须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通讯工具、摄像器材带进赛场。
(4)选手所需用品、用具自备,电动工具必须是(国标)220V。
(5)选手在比赛中不得走动和交谈,遇到问题,向监察员报告。
(6)比赛结束前10分钟主持人员会有提示。如提前完成作品,应举手示意,但不可以提前离开赛场。
(7)宣布比赛结束时,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否则将受到处罚。
(8)未得到模特展示的指令,模特不准做任何表演动作。
(9)请注意大赛制定产品的范围,违规者将被扣分。
报名电话:吉林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秘书处0431-82994666
赛事咨询电话: 18604488595 、13756116788、13009115931
吉林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