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3月8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布了一份备受期待的、旨在为香港单一家族办公室(家办)管理的家族投资控股公司提供特定税务宽免制度的咨询建议(“拟议税制”)。此次公开咨询文件,对于家办及其家族相关成员的界定、给予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对象、适用合资格家族投资控股实体(FIHV)的架构、收入来源、业务实质要求、税收居民和反避税条款等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常年以来,新加坡和香港一直都在争夺亚洲金融中心的地位,对于家办市场这颗财富管理行业的“明珠”,二者当然也势在必争。
那比之门槛调高后的新加坡家族办公室,香港家族办公室的优惠政策是否更具吸引力呢?

香港家族办公室的优惠政策
1.架构搭架
在此次咨询文件中,单一家族办公室(SFO)管理的家族投资控股实体(FIHV)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享受税务豁免。根据咨询文件的要求和我们的经验,香港家族办公室的架构可以按照如下方式搭建:

在香港或者其他离岸地区设立(或选择):
一家由家族信托或者家族控股实体控股的实体作为持有资产的FIHV;
一家由族信托或者家族控股实体控股(也可以不由家族信托或家族控股实体控股,而是由家族成员个人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私人公司作为SFO;
SFO与FIHV签订《投资管理协议》,为FIHV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2.对SFO的要求
根据咨询文件,SFO应当是由同一家族及其家族成员(connected person)直接或间接持有、为本家族提供家族私人投资管理和其他家族事务、在香港或海外注册并在香港实质运营的私人企业(private company),且必须在香港进行中央管理和控制(central management and control),由独家并实益持有(exclusively and beneficially owned )。其中家族成员(connected person)是指:
(1)与本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血亲关系后代子女及其配偶;
(2)与本人有姻亲关系的配偶、其配偶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和子女;
(3)与本人有直系血缘关系兄弟姊妹的配偶、其子女及其配偶;
(4)子女包括本人或配偶在婚姻关系内及非婚姻关系中的血亲子女、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

因此,SFO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SFO的注册地可以是香港,也可以是其他离岸地,但其须在香港进行中央管理及控制;
(2)须由单一家族全资和实益持有;
(3)不得向其他并非由单一家族所持有的家族投资控股工具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由MFO管理的FIHV不能享受该税务宽免);
(4)对家族所拥有FIHV进行投资管理。
3.对FIHV的要求
根据咨询文件,享受所得税税务优惠的对象不是提供服务的SFO,而是通过投资管理协议委托SFO进行投资管理和其他家族事务服务的合资格家族投资控股实体(FIHV)。合资格的FIHV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可以是在香港本地或海外成立的实体,但其中央管理和控制必须在香港进行;
(2)由同一家族中一位或多位家族成员直接或间接独家并实益持有,持股情况必须在该FIHV成立章程文件中清晰列示;
(3)该FIHV持有的资产须由上述SFO进行管理;
(4)最低管理资产(Assets under Management, AUM)规模合计不少于2亿4千万港元(即约3,000万美元);
(5)该FIHV是为本家族持有资产提供持有和事务性管理的投资实体,业务范围仅为非经营性业务,不能从事一般商业、工业等运营行业的业务。
此外,为响应经合组织全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的要求,FIHV还需要有足够经济实质,即其管理和控制必须在香港进行。此外,其产生核心收入的活动也必须在香港进行。具体而言,需满足两个条件:
(1)雇佣至少两个有相关专业经验的全职员工;
(2)每个财政年度的经营费用不少于200万港元。
4.反避税条款

咨询文件也对FIHV和SFO的反避税条款进行了规定。可以获得所得税税务宽免优惠的FIHV其收入来源于通过SFO管理或安排的在香港进行的合资格交易及附带交易(上限为交易额的5%)。此外,参照统一基金豁免,FIHV或其持有的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y, SPE)投资私人公司需要满足额外条件,包括不动产测试、持有期测试、控制权测试、短期资产测试等,才可获得税务宽免优惠。
一些资金雄厚的家族可能控股多个FIHV,因此咨询文件中对享受税务优惠的同一家族控股的FIHV数量设上限为50个。为避免操纵或滥用税务优惠政策,FIHV需要作出一次正式的选择(formal election),一旦确定不得撤销且不能进行年度变更。
5.监管和合规报告要求
FIHV和SFO由香港特区税务局监管,需每年进行年度税收申报,并保留相关文件(如受益人的股权登记、信托文件等)以被审核。

香港家族办公室问答
1、根据香港法律,一般的家族办公室如何征税?
家族办公室会以不同形式营运,其营运方式将取决于其进行的活动、投资性质、以及其架构或成熟程度。许多情况下,家族办公室透过一个法人实体营运,该法人实体与该家族的投资工具可属于同一或不同的集团。家族办公室的征税方式与其他香港公司无异。
2、在香港法律,家族办公室可享有哪些税项优惠?
香港不设资本增值税或离岸利得税。此外,香港亦不征收股息或利息的预扣税。

根据《条例草案》,所有在香港营办、以私人形式发售的在岸及离岸基金,只要符合若干条件,不论其结构、规模或目的,均可就指明资产的交易享有利得税豁免。此外,合资格基金投资于本地和海外私人公司,亦可享有利得税豁免。
家族办公室可于香港享有以上有利的税收制度,以更节税的方式来管理家族在香港的投资。
3、 在什么情况下,家族办公室需要取得证监会的牌照?如需牌照,有什么申请程序及 需提交哪些相关表格?(根据证监会2020年1月7日有关家族办公室的申领牌照责任的通函回答)
香港并无特定为家族办公室而设的发牌制度。然而,家族办公室需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发牌制度,制度是以所作出的活动为基础。如家族办公室所提供的服务并不构成任何受规管活动或属于任何适用的豁除情况,该家族办公室便无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申领牌照。在香港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是否需要申领牌照,并非取决于客户是否为家族。
4、单一家族办公室是否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申领牌照?
单一家族办公室是否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申领牌照,取决于三大因素,而所有因素必须同时存在,才会引致申领牌照责任:

第一,由家族办公室所提供的服务构成《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一类或以上受规管活动;
第二,家族办公室正经营提供有关服务的业务;
第三,有关业务是在香港经营。
在厘定某些资产管理活动是否构成受规管活动时,第9类受规管活动的定义中的集团内部豁除情况,适用于纯粹向相关公司(定义为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其所有已发行股份的控权公司,或该控权公司的其他全资附属公司)提供有关服务的单一家族办公室。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香港家族办公室相关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沟通,我们将联合税务专家为您提供更为细致的服务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