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发!又有企业因个人收款被查了!补税+罚款+滞纳金!4月起,个人账户进账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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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企业利用个人账户收款偷税被查
补税+罚款+滞纳

该公司2016年-2020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通过个人账户收款,未申报纳税
1、2017年-2020年1月,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管理费1,824,000.00元。
2、2016年-2017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工程款159,600.00元。
3、2017年11月,通过法定代表人现金收取治安监控工程收入500,000.00元。
上述收入未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上述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无法准确核算,未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未代扣代缴个税
2018年12月支付员工黄某125,000.00元奖金,向股东苟某分红325,000.00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9份合同未申报印花税
合同明细如下:

四、处罚决定
1、对该单位追缴税费合计202,206.47元;
2、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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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严查开始!
个人账户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2022年私户避税真的走不通了,除了上面的案例,还有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一家企业因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光罚款就高达300万!



所以,告诫老板们,一定不要心存侥幸,要引以为鉴!
那个人账户收款多少容易被查?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一、大额交易会被严查!

该办法明确,对以下15项可疑交易重点监管: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如果企业涉及以下这6种情况,要小心了:


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晰的看明白,结合文件内容、公转私转账、个人账户进账被查、合规的公转私方式等方面,我们做了一张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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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微信、支付宝收款也会被查!
有些老板们又开始动歪心思了,既然个人账户被监管的那么严,那我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总没问题了吧。
我只能说,你想多了,早在央行发布的银发〔2018〕125号文件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

且,用支付宝、微信收款易招来4大风险:
一、增值税的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即使收取的款项都已申报纳税,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2、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货款:一是,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买发票等被认定为“偷税”;二是,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发票。
三、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
四、企业管理风险

五、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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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户/微信/支付宝收款风险巨大
送老板和会计们5点忠告!
私户、微信、支付宝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最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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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