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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关十一新政解读及ACP注册详解

日本海关十一新政解读及ACP注册详解 亚诺国际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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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本海关十一新政解读及ACP注册详解:请仔细看!2023年10月1日起,海关将强制推广实施的ACP新制度,不仅会在日本进口清关上对卖家产生影响,在商品销售上也会对部分卖家产生巨大影响。海关重点针对FB

黑暗降临……海关重点针对FBA卖家,包逆算固税模式发货要凉!!!

2023年,是中日跨境电商巨变的一年。

7月7日,日本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修改日本进口申报项目和ACP税关事务管理人制度的通告,这将可能改变中日跨境清关模式、物流现状,乃至推动JCT合规的重要举措。

通告指出,随着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日本邮购货物等进口频繁,不正当药物和侵犯知识产权物品等的走私被多次揭发。对于使用FS(FS的解释见下文)的货物以不合理的低价格申报进口,从而逃避关税等的逃税事件日益增加。

什么是FS(履行服务)

FS是FulfillmentService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提供的全链路履行服务(从收到购买者的订单到完成交付)。亚马逊平台的FBA服务很明显符合这一定义,从接受订单、库存管理、包装、发货、送货、收款一系列全面服务,帮助境外卖家在日本销售进口的商品。

(日本海关官网截图)https://www.customs.go.jp/shiryo/20230707.htm

为了打击低报、侵权等违规进口行为,规范并合理地课税,从2023年10月1日开始,日本海关作出两大变革:

·①在进口申报时要求记录“进口货物者的住址及姓名”,将追加到关税法施行令上的进口申报项目中。

·②在ACP税关事务管理人的申报项目中追加“进口申报人与税关事务管理人的关系”,并要求附上与ACP的委任合同相关文件。

这两点的意思是:10月1日起日本海关将进一步明确追踪FBA仓库货物的真实进口商,所有虚假、代行的进口商将无法在海关进行申报,对中日卖家来说,货物进口日本将愈加严格,合规逆算必须指定税关事务管理人(ACP)进口清关。

进口申报人变更(前后变化)

从2023年10月1日起,单纯委托办理手续的进口代理商不能成为进口申报人。海外销售商直接就变成了“輸入申告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进口商”,而且必须指定日本ACP办理清关手续并缴纳关税。

进口报关单中增加项目(2025年10月12日实施)

· 是否属于电子商务邮购货物;

· 如果是邮购货物,要填写平台名称;

· 进口清关后,货物承运人的地点和名称。

 

很明显,日本海关需要清楚货物“从哪里来”、“在哪里销售”、“清关后送到哪里”,进一步明确电商货物的链路走向,锁定实际运营公司。

这里详细介绍下涉及跨境电商日本的进口几种模式:

1.SP申报:一般都是B2C的电商小包(目前不受影响)

2.一般贸易申报:Importer of Record,简称IOR(登记进口商)

①日本企业,真实的采购或加工贸易申报,进口商也确实是货物实际持有人,正常的货物进口买卖交易并在日本正常销售纳税,是合法的一般贸易模式;

②目前市场包税、免逆算、固税都是假借日本IOR进口商名义当成一般贸易来申报,以此来逃避FBA逆算的“代行进口商”模式,由“代行进口商”帮助卖家完成清关流程,IOR是进口事务的责任者,负有缴纳关税、消费税等义务,在这种模式下,海关税单的抬头只能是“代行进口商”,对于办理了JCT的客户,无法用于企业JCT申报时抵扣;

(之前货代渠道发的包税、固税、免逆算总的来说都属于“代行进口商”)

这是海关申报两大变革接下来主要查处的方向!

海关将根据进口货物的收发件方以及进口商信息等物流链进行逐个追溯,这个公告是海关和税务联合执法,而且日本税务追诉期是三年,也就是一旦发现“代行进口商”进口低报瞒报偷税漏税的行为,可能会面临“翻旧账”的风险!

可以肯定的是接下来的9月末至10月中会变成大部分违规货代的观望期,肯定会暂停使用“代行进口商”,这也会导致广大的亚马逊中国卖家面临不办理ACP就找不到能发货货代的窘境。

其实这次10月1日新规定并不是突发事件,早在去年11月24日的时候,海关税务等部门就已经发布过相关法令信息“急増する輸⼊貨物への対応”,是海关税务等部门在与“跨境电商经营者”和“代行进口商”长期的打交道发觉到问题后,针对FS货物的不合规申报问题进行了调查和讨论。说白了,针对的对象主要就是亚马逊FBA货物的海外卖家及“代行进口商”。

3.ACP申报:税关事务管理人

税关事务管理人(Attorney for the Customs Procedures,简称ACP)。针对不居住在日本境内却需要办理海关手续的海外事业者,日本海关规定,需要提交相关申请来指定能代替自己办理海关手续的税关事务管理人,由税关事务管理人来代办进出口申报手续、查验时在场、关税等的缴纳、领取海关寄出的文件和退还金等事务,ACP起到的是管理、代理的作用。

原则上日本的法人企业都可以作ACP,但新规对ACP规定收紧,必须是有合同的合作关系,不能单纯是ACP业务关联。是否有业务往来或者密切关系将成为海关承认ACP的关键;比如通关行、物流商、海外仓、纳税代理这些才有可能被海关认可。

如果中国卖家不提前备案ACP,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响应通关要求会怎么样呢?日本海关查到代行进口商或者非店铺的ACP,将可能要求卖家强制办理好ACP税关事务管理人,以后在进行通关放行。这里可以看出,是“强制”意思。

在海关通关过程中,被查验到未申请店铺自己的ACP,这就会导致通关的延误以及大额的海关仓储费用,毕竟办理ACP最少要5-7个工作日!

 

不能使用ACP进口的商品

十一将被强制推广实施的ACP新制度,不仅会在日本进口清关上对卖家产生影响,在商品销售上也会对部分卖家产生巨大影响。

在使用ACP进口的情况下,由于海外事业者是非居住进口商,而非居住进口商在法律上所能承担的责任有限,所以有一部分商品是ACP不能代为进口的。这些产品大多是他法令商品,只能是日本本土公司办理相应证书后才可以进口申报,也就是说只能通过IOR模式进口。

涉及食品卫生法的产品:餐具、厨具、婴幼儿玩具、可以和嘴接触的产品

涉及药机法的产品:有医疗、美容等功能的产品

涉及电器、消费者安全法的产品:移动电源、锂电池、登山绳、头盔等产品

                   

针对以上类目的产品,建议此类卖家注册日本公司来进行合规经营。

新政对行业带来的影响

中日物流行业的转变

自海关针对亚马逊逆算以来,随着日本海关进一步严格执法,造成了中日物流行业包逆算大行其道,绝大部分中国卖家对日发货选择无非是两种:

·1.不贴标,按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海外仓贴标转运;

·2.贴标,固定税率包逆算方式。

上文也说到,这2种方式基本上都是以“代行进口商”名义集货清关,真正愿意正规逆算申报的卖家确实不多。

但是十一后海关必定严查很长一段时间的所有进口货物,继续挺而走险接着以“代行进口商”名义冲货的模式势必会走向规范的ACP模式……

将可能增加电商卖家的成本

新政落地后,不难看出代行进口方式将很难生存,正规逆算将是电商货的一个大趋势。对于自有日本公司的较大体量卖家,继续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确核资金和税务合规),暂时影响不大。但对于大部分中小电商卖家,选择ACP合规清关,将一定程度上会增加物流成本。

首先,以自己作为进口商名义清关,单票单清每一票发货都有手续费;其次ACP绑定服务市面上大多也需要费用,目前市场报价2000-3000RMB不等,日本9大关口需要单独绑定(通常东京或大阪为主),单独计费,这无疑都是成本。

推动电商卖家注册JCT税务合规

今年10月1日,JCT发票新规与此次清关改革可谓是无缝对接。在JCT一般申报模式下,进口货物的消费税可以用做JCT的抵扣,完成JCT+ACP的完整闭环。

ACP的注册办理及解绑

原则上税関事務管理人(ACP) 基本上 一家公司的 税务管理人是一个,如果想根据不同商品的进行税务的 管理 可以允许 同一个地方同一家公司 同时 拥有复数个的税関事務管理人(可以共存) 申告的时候注明 税务管理人

ACP的办理及解绑需要以下文件:

1.税関事務管理人(ACP)申请(5-7工作日)所需资料清单

①申请书 C7500  2份

②税関事務委任状  1张

③代表性货物清单 1张(亚马逊的销售链接)

 

④业务流程说明图 (業務フロー.)

⑤营业执照

⑥中国公司 法人印章 扫描

⑦营业执照的翻译

⑧日本法人登记藤本(日本代办提供)

⑨簡易書留回执信封(日本代办提供)


2.税関事務管理人(ACP)的委任解除(1-3工作日)

税関事務管理人申请许可书复印件C7500  1份

税関事務管理人委任解除申请书原件C7510  2份

YNE国際ロジディクス株式会社:专营日本跨境物流16年,我司现有东京、大阪、杭州、上海、义乌、深圳等分公司!我司一直致力于帮助中日跨境卖家合规出海!

ACP办理:

①使用我司各国内分公司发往日本FBA的客户,我司将免费注册办理ACP;

②办理通用物流公司的ACP,可以不备案对应通关业者,我司收费2000RMB/关区;

大家有任何不明白的情况,可以找我们BOSS让他免费联系微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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