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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冒充政法机关工作人员行骗
第一步,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如上海松江区公安局、湖北武汉市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法院。或银行工作人员给受害人拨打电话、并利用虚拟软件将其来电号码显示为公检法机关或银行部门固定电话。且电话中口气强硬,目的就是从电话号码和气势上消除受害人怀疑。
第二步。犯罪分子在电话中谎称受害人有法院传票或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洗钱、贩毒等,可能被逮捕、判刑。目的从心理上让受害人恐慌、失去冷静和戒心。
第三步。犯罪分子假装帮受害人将电话转接到具体办案“警官、检察官或法官”。实为犯罪分子同伙,让其同伙继对受害人实施诈骗。目的,进一步制造假象,获取受害人信任。
第四步、装成办案人员的犯罪以做笔录、核实身份为由。套取受害人的身份资料、银行账户及存款情况、并称受害人有资金将被冻结。当受害人紧张咨询有无其他解决办法时、犯罪分子以保护受害人财产为由,要求受害人将全产资金打入所谓的安全账户、实为犯罪分子账户。。或叫受害人到某银行办一张银行卡,将全部资金存入该卡中、并开通网上银行、将密码告诉所谓的办案人员以便查询。目的,图穷匕现,欺骗受害人打款。
(注,犯罪分子往往以案件涉及重大秘密为由,要求受害人不告诉任何人、尤其是亲人或银行工作人员、否则别人会受牵连。甚至要求受害人不挂电话。目的。使受害人得不到其他人提醒)
第五步、犯罪分子会立即将受害人的资金转走、并可能要求受害人继续打款。目的。使受害人醒悟后无法追回被骗资金。
2.中奖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QQ、MSN等方式发送虚假“中奖”信息。以交风险抵押金、税款、代办费等诸多名义。让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账户上汇款。
3.冒充亲朋熟人行骗
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短信、电件或QQ冒充受害人的亲属、领导、老师、医生或其他朋友。伺机行骗。
4.婚介、招聘诈骗
犯罪分子以短信或者在报刊等媒体刊登招聘、婚介等信息、以交报名费、面试费、服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名义。让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账户上汇款。
5、低价购物诈骗
犯罪分子以短信、网络等方式、利用人们贪便宜的心理、谎称有各种海关罚没的走私品、可低价邮购,以交定金、托运费等进行诈骗。发生在身边的案例11月16日。一女子到虎溪校区找到未回寝室学生称寻找兼职,但兼职的人员雪某交纳300元押金,学生们听信了陌生人的谎言,有6人共交纳了1800元钱之后。发现被骗。
10月14日,某学生母亲打电话称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有一个助学金活动。并提供了一个联系电话,该生按此
电话打过去后对方称需要手续费,该生就按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账号汇去了手续费821元钱、之后发现不对。并报
警方提醒
▪切勿相信陌生电话、陌生短信。遇事莫惊谎。不要被犯罪分子编造的谎言吓倒、多与家人沟通。或拨打110询问。
▪不要轻易打款,公、检、法机关不会提供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在电话中要求存款或转账。
▪不贪图小利、不占便宜。不相信天上掉的陷饼、多核实,多咨询亲友或警方。
部门:管理学院
编辑:汪家豪
一审:郑佳慧
二审:郑跃
三审:黄祖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