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双十一”遇上周末
=狂欢吧周末!!!
“商品预售”、“满减”、
“满送某礼品”、“积分送礼品”.........
当“双十一”遇上“税”
(火花就此绽放)
这里面除了经济学知识,
税收知识也不少,
这不,
小编正要提醒各路电商们,
在各种促销方式里的那些税事。




图片来源:浙江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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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国税
提醒您

双十一快到了,购物别忘了开票哟~
(马上GET!)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并在新系统中增加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相关功能。使用新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OK啦!!!
税务知识GET了
我们一起继续填购物车吧!

来源:常州国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