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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雪梅姐讲财税
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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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具体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即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具体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即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除了以上九条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

有几个问题需要澄清的:

第一、试用期等是否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等都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试用期是建立在签订劳动合同基础上,单独约定试用期法律不予认可。同时,约定试用期也不是没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以完成特定任务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满3个月的,不得设置试用期。

第二、用人单位招聘学徒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学徒是用人单位对某些技术操作较为复杂的工种,招聘人员开展培训提高技能,一般是2-3年。学徒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以转正定级。按照政策规定:学徒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内。就是说:用人单位招聘的学徒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用人单位是否要建立职工名册?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包括职工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往往忽视这一点。未建立职工名册的,将被处以2千至2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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