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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风险提醒函需要准备那些资料?

应对风险提醒函需要准备那些资料? 雪梅姐讲财税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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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一项日常的税收管理工作,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一项日常的税收管理工作,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作为纳税人,你是否清楚的知道税务机关是如何选案,你又是如何成为税务机关稽查对象的呢?接下来将为你解开心中疑惑。

税务稽查对象如何产生?

1、案源信息获取

稽查局选择稽查对象并不是随意而为之,选案有一定的标准和流程。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十四条、十六条的规定,稽查局应当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案源信息,集体研究,合理、准确地选择和确定稽查对象。选案部门负责稽查对象的选取,并对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实行分类管理。

案源信息主要包括:

①财务指标、税收征管资料、稽查资料、情报交换和协查线索;
②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税收违法案件;
③上级税务机关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
④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
⑤检举的涉税违法信息;
⑥其他部门和单位转来的涉税违法信息;
⑦社会公共信息;
⑧其他相关信息。

提供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

1、公司情况说明,包括公司成立情况、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情况(自有还是租赁)、人员构成、业务流程说明:

2、检查月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资料;

3、检查月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料:

4、检查月主营业务成本、货币资金资料:

5、检查月相关借入、借出款项合同资料;

6、检查月上下游经营合同、财政返还等资料;

7、检查年度公司银行流水信息。

积极配合税务检查

      稽查局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检查,一般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方法,最为常见的就是通过调取账簿资料和问询的方式。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被查对象,稽查局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或者提供与原始电子数据、电子信息系统技术资料一致的复制件。企业在面临税务机关检查时,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不要妄图隐匿、销毁账簿资料、业务材料等涉税材料,更不可拒绝或者阻止检查人员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复制与案件有关资料。以上做法不仅无济于事,反而会徒增企业涉税风险,相关责任人甚至会因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甚至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当税务稽查局上门检查时,企业应安排专门的人员与之对接,对检查所需材料配合提供并要求税局出具调取材料的清单。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稽查局向被查企业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需要提取证据材料原件的,稽查局向被查单位出具《提取证据专用收据》,由被查单位核对后签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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