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确认开始啦!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2023年8月国家提高了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为了能够在2024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红利,纳税人需要对2024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于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注意: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变化的纳税人也需要登录个税APP进行操作!












本文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自法定汇算期结束后保存五年,扣缴义务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自预扣预缴年度的次年起保存五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税务、中国政府网、中国税务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