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了苏人社【2024】38号文件,要提高社保基数(包括医保和养老)缴费基数下限,从之前的4494元上调到4879元。下限按 4879元 执行,上限按 24396元 执行!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补缴。


原每月需缴纳1635.73元,其中单位承担1163.86元,个人承担471.87元;
现每月需缴纳1779.09元,其中单位承担1266.79元,个人承担512.3元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
注意:
1、补缴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补缴可以按月,也可以一次性;补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2、已离职的员工不需要补缴,新入职的也不需要补缴,退休的人员不用补缴;在职的员工按照2024年参保当月开始算补缴。
3、灵活就业也调整到975.8元
4、2024年1-9月补缴社保系统已由税务自动生成数据,不可修改
以下为存在问题举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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