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扣除税率
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预扣预缴税率(预扣率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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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按月代扣代缴,采用“累计预扣法”,按“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匹配预扣率与速算扣除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起征点)−累计专项扣除(如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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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扣除在预扣环节同样适用。
二 年度汇算适用税率(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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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年度汇算按下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与预扣率表一档位一致,但按年度口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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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60,000元/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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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月或按次计税,适用下列税率表(与居民年度税率档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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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当月收入−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依法允许扣除项目。
四 快速示例(居民个人预扣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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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某员工1—3月每月工资15,000元,每月个人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无专项附加扣除,采用累计预扣法: -
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2,500=7,500元,落入第1级,预扣税=7,500×3%=225元。 -
2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5,000×2−5,000×2−2,500×2=15,000元,仍第1级,累计预扣税=15,000×3%=450元,本月预扣=450−225=225元。 -
3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22,500元,仍第1级,累计预扣税=22,500×3%=675元,本月预扣=675−450=225元。 -
如4月起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将转入第2级(1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2,520)。
淮安市嘉航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简介
淮安市嘉航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 年,是一家经财政局核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从事财税咨询、代理记帐、融资咨询、股权架构的财税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财税咨询、工商注册登记、代理记帐、融资咨询、审计、清理乱帐、企业进出口资格认证、审计、验资、资产评估、企业会计实习及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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