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可以在手机上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申请代开数电发票了,无需线下领取或邮寄纸质发票,非常方便。
操作步骤请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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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进入功能界面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在首页点击【代开增值税发票】,或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菜单,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后,进入代开发票页面。


选择代开服务类型
包括“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出租不动产”“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四种类型




温馨提示
自然人代开货物、服务等一般发票,若项目信息属于服务类的(个税劳务报酬),备注信息下方会提示“购买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得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
注意
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普票时,若个人所得税品目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纳税人信息确认界面温馨提示:本次代开申请个人所得税项目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由购买方次月15日内代扣代缴,如存在异议请前往税务大厅办理。若为其他个人所得税品目则不显示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申请代开发票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地方特色】-【发票代开及领用(税控)】-【代开免税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模块,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农品慧”小程序代开发票。
3. 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须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线下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 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已提交申请但是未缴纳税款的,可以申请作废代开申请;已经开具发票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纳税人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原标题:《手机上也能代开发票,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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