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就在9月1日,让网络购物更公平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就要正式实施了!
顾客买了东西后只想退款但不想退货?商品价格突然变得很高还限制了购买量?物流信息更新慢得让人捉急,还被平台限流了?更糟糕的是,平台还动不动就扣你的保证金或者流量资源。
恭喜各位商家,这一切马上要改变了!
这个《规定》中的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都是专门针对平台经营者,确保更加公平、透明。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具有竞争优势的平台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滥用技术手段和后台交易数据、流量等信息优势,通过屏蔽第三方经营信息或干扰商品展示顺序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第二十四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强制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限制其与其他平台的合作;
(二)对商品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区域或销售时间进行不合理的限制,损害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和经营自由:(三)不合理设定扣取保证金、削减补贴、优惠和流量资源限制等,损害经营者的经济利益;
(四)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进行其他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破坏公平竞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