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信托是什么?

信托是什么? 财税第一课
2025-07-25
0
导读:天热多喝水

从娃哈哈事件出来后,大家讨论的最多的反而是信托😂。


在吃瓜的同时,我们也今天和大家一起简单的学习一下关于信托的基本知识。


一、信托的基本知识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简单概括就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其财产权进行管理和处分,它构建的是一种法律关系。


设立信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其次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而且这个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最后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其他书面文件。


一个信托计划一般会包括以下主体:

第一,委托人,也就是金主爸爸,他们将资金或者财产委托给受托人来进行打理;


第二,受托人,也就是有牌照的信托公司,他们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来打理财产;


第三,受益人,也就是信托计划设定的最终受益人,这个受益人可以是别人,也可以是自己。如果是别人,就是他益信托,如果是自己就是自益信托;


第四,保管人,也就是资金的看守者,钱最终都在保管人手上;


最后是信托财产。信托财产包括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和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这两部分都属于信托财产,与受托人自己所有的财产是有区别的,不得归入受托人固有财产或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二、家族信托的知识


当下经常听到家族信托,而且很多有钱人都在设立家族信托,它到底有什么魅力呢?一句话概括就是,信托可以实现财富的安全与和谐,这五个字对于有钱人来说,是他们最需要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信托能够让财产从一物一权,成为一物两权。家族财产授予者将分配给家族成员的财产设立成信托财产之后,财产的主体就一分为二了,权利主体属于受托人,享有名义上的所有权,受益人则享有受益权。

特定的家族成员不再是财产的所有人,只是受益人,不能任意处置财产。这样一来,财产的授予者就可以将家族财产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传承和永续经营。信托计划设立之后,信托财产就属于受托人了,受益人只能享有受益权,没有财产的处分权。


第二,信托能够让刚性的利益分配成为自由分配财产。

如果不设立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人如果出现婚变、债务继承、保障、受益赠与等情形时,财产就进入了刚性的分配与切割。

而如果设立了信托,信托可以是自益信托、他益信托、慈善公益信托等,信托利益的内容和分配完全由委托人设定。这样一来,财产的授予者就可以灵活地设定分配行为,由原先的刚性分配变成了当下的自由分配。


第三,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能够轻松实现财产的风险隔离。

如果家族财产没有设立信托,财产就不具有独立性,无法隔离风险。但信托财产是具有独立性的,只要设立了信托,就使得信托财产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固有财产中隔离出来,成为一块仅为信托目的而加以独立管理的财产。这样一来,在委托人发生人身意外风险、家庭变故风险、企业经营风险时,能够产生强大的风险隔离效果。


第四,信托财产的主体不会死亡,所以可助力企业永续管理家族财产。

如果没有设立信托,只能通过赠与、继承财产协议等方式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最终可能被作为婚姻财产继承、财产偿债、财产被反复分割、分配和清偿。但在设立信托之后,由于它具有连续性,使得家族财产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持续存在于受托人名下,不会因为离婚、死亡、债务而被分割、继承和清偿。


三、信托的税收知识


信托的税收其实挺简单的,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来看。


第一个阶段就是设立阶段,委托人首先要把资产剥离到信托里面去。


这里的资产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现金,另一类是非现金的财产。


如果是现金,那就是资金信托,这是当下最主流的信托。资金信托是不涉及税收问题的,只是把钱从委托人的名下滑到了信托里面去。


如果是非现金的资产,它分为两类,一类是股权,另一类是其他非货币性资产。股权转让给受托人的时候,委托人原则上要缴纳股权转让的税收,那就是所得税和印花税,但不涉及增值税。


对于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委托人将信托财产转移到受托人的时候,原则上涉及非货币性资产转移相关的税收,包括所得税、增值税和印花税。如果这个非货币性资产是不动产,那么还会涉及土地增值税和契税。


因此,在实务中,由于财产信托的税负很重,很多情形下会采取企业重组的形式来减少信托财产转移过程中的税收行为。重组行为有很多,如合并、分立、划转、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等,具体适用哪种情形,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接下来是信托存续环节的税收:

它涉及三个主体:

第一是受托人,也就是信托公司。受托人取得信托业务管理报酬收入的时候,会涉及所得税和增值税。


第二是信托计划,信托计划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因此不涉及所得税和增值税,同时它也不是一个扣缴义务人,因此没有代扣代缴义务。也正是基于此,很多人认为信托是一个税收的灰色地带,不涉税。


第三是委托人,委托人如果是法人,那么在取得信托收益的时候,原则上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如果是个人,那么目前政策是不明确的,有些认为要交个人所得税,有些认为不需要交。在实际中,即使要交个人所得税,由于没有被代扣代缴,因此很多个人也不会去交这个税。


最后是退出环节,投资者转让信托的受益权之后,由于它不属于金融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的征税范围,因此是不征收增值税的。但它应该属于所得税的征税范围,需要缴纳所得税。


这就是信托三个环节涉及的税收问题。

以上均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我是晴天,欢迎关注!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财税第一课
1234
内容 0
粉丝 0
财税第一课 1234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