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分享,对于已真实发生的业务,如房租、水电费等,当期未取得发票的,如何入账?
账务处理:
暂估入账阶段:
房租费用:
借:管理费用——租金12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暂估房租12万元
水电费: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水电费3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暂估水电费 3万元
注(1):入账依据:合同约定、8月份水电表读数。
发票取得与支付阶段:2024年8月5日收到正式发票,并完成款项支付。
会计分录:
房租费用:
贷:银行存款12万元
水电费:
借:其他应付款——暂估水电费3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假设税率为13%,税额为3900元) 0.39万元
贷:银行存款3.39万元
税务处理:
增值税处理: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公司能够将进项税额(3,900元)用于抵扣销项税额,从而降低了实际需缴纳的增值税额。
企业所得税处理:暂估入账的房租和水电费在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但最终需以取得的正式发票为准进行调整。若发票金额与暂估金额有差异,需相应调整企业所得税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