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江苏企业请注意!2026年社保缴费工资申报只剩最后两周
财税第一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的苏税发〔2026〕3号文件,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重要提醒: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5日,只剩最后两周!
今天这篇文章,一次性讲清楚江苏企业必须知道的五件事。
01 哪些企业需要申报?
在我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
注意:2026年1月6日前已办理停保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02 申报时间只有几天了!
申报时间:2026年1月11日 — 2026年5月25日
也就是说,5月25日就是最后截止日期,错过将无法在线办理!
03 缴费工资怎么确定?
新员工(2026年入职):以起薪当月按全月计算的工资收入申报
特殊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
工资组成: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执行
04 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 特别说明:待2025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确定后,省有关部门将发布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征收。
05 能不能按最低基数申报?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瞒报工资总额的,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06 申报渠道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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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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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法人、财务负责人或社保经办人账号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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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径:我要办税 → 社保费申报 →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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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社保费缴费工资导入模板(单位社保费缴费工资年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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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的年度缴费工资,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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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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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后果:未按期申报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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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申报期截止后将产生滞纳金风险。因1-3月属于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间,申报本身不产生滞纳金;但若未能及时调整申报,后续月份补缴差额将从4月1日起加收滞纳金
09 咨询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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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缴费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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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江苏省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5月25日截止,请务必抓紧时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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